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42-*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榔梨街道办事处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磁浮绿带(榔梨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年-2026年)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4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磁浮绿带(榔梨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年-2026年)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项 | * | *******.38 | 合计金额小写: *******.38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肆拾肆万捌仟玖佰伍拾柒元叁角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磁浮绿带(榔梨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年-2026年)--黄兴大道以西单价: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投标 单价 | 投标合价 | | | * | 精细化绿化养护 (公园及运动球场) *、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加土施肥、灌溉排水、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空秃补植、清理枯枝杂草、环境清理、巡查管理、垃圾清理及转运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66 | 8.42 | ******.34 | | 2 | 林带绿地养护 (主要为林上日常养护、林下除杂等工作) *、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69 | 4.2* | *******.70 | | 3 | 荒地养护 (主要为除杂等工作) *、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3* | 0.97 | *****.67 | | 4 | 人工清扫保洁 *、道路保洁等级:道路、园路、广场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92 | *0.*4 | ******.78 | | 5 | 洒水保洁 *、保洁等级:广场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5T洒水车洒水,每天*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33*4.23 | 0.52 | *7*7.7* | | 6 | 公厕蹲位维护、清洗保洁: *、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公厕墙面、地面、蹲位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全天候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个 | *6.00 | 358*.76 | *****.2* | | 7 | 公厕小便器维护、清洗保洁: *、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公厕墙面、地面、蹲位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全天候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个 | 4.00 | *790.88 | 7*63.53 | | 8 | 果皮桶维护、清洗保洁 *、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果皮桶内、外清扫以及冲洗保洁,每天清洗,专人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只 | 5.00 | 658.89 | 3294.47 | | 9 | 排水沟清埋 *、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排水沟疏通,每年2次,每人/天50m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 | 2620.*6 | 3.6* | 9459.76 | | *0 | 立面保洁 *、公园球场内的配电箱、球场灯、庭院灯等牛皮癣清除和清洗 2、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项 | *.00 | 3500.94 | 3500.94 | | ** | 设施设备维护: *、维护范围:公园球场内所有设施 2、维护内容:公园球场强电、弱电、用电设备、体育设施、器材等设备的维护修理、更换及地坪的日常维护修补等 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试行)》实施 | 项 | *.00 | ******.*9 | ******.*9 | | *2 | 费用小计 | 元 | | | *******.30 | | *3 | 公园保安: *、在职期:一年 2、班次:三班倒 3、维护内容:公园球场、广场内的日夜巡查、安保、负责保证公园的秩序正常、安全、设备完整,类活动的安保维护工作以及对突发事故的处理。 4、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人 | 9.00 | *****.95 | ******.59 | | *4 | 一年费用合计 | 元 | | | *******.89 | | *5 | 服务期费用三年合计 | 元 | | | *******.66 | | 项目名称:磁浮绿带(榔梨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年-2026年)--黄兴大道以东单价: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投标单价 | 投标合价 | | | * | 林带绿地养护 (主要为林上日常养护、林下除杂等工作) *、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3* | 4.2* | ******.97 | | 2 | 荒地养护 (主要为除杂等工作) *、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 m2 | *674.47 | 0.97 | *630.93 | | 3 | 一年费用合计 | 元 | | | ******.9* | | 4 | 服务期费用三年合计 | 元 | | | ******.72 | | | | | | | | | | | 2.2区域范围: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磁浮绿带(榔梨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年-2026年),该项目主要范围为长沙磁浮铁路(长沙县段)生态景观走廊,磁浮绿带(榔梨片)图纸红线范围内的林带绿地、荒地、劳动东路北部球场、劳动东路南部球场(公园)。(具体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精细化绿化养护(公园及运动球场)、林带绿地、荒地养护、公园道路、园路、广场人工清扫保洁及日常维护;公厕蹲位及小便器维护、清洗保洁;果皮桶维护、清洗保洁;排水沟疏通清理;立面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及保安服务外包等。(具体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作业内容:维护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包含除杂、施肥、浇水、除虫、防病、补栽补种、修剪等);维护范围内绿化带路沿石及树池石的修补;灌溉系统的维护;公园(球场)内设施牛皮癣的清除,球场围栏、座凳、垃圾桶、体育设施等的维护管理;给排水沟、池、井设施的维护管理;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公园(球场)内道路、地坪的管理和养护;公共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区域内的接待来访工作;管理用房、公厕的管理;档案管理;应急情况的紧急处理。(具体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维护服务标准及要求 2.3.*维护管理服务的标准 2.3.*.*环境卫生 ①清扫保洁:即对区域内的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扫及保洁,要求在早上7:30前完成普扫。 ②垃圾桶保洁管理:对所有垃圾桶进行清洗、清掏、擦拭及更换,保证垃圾桶干净、整洁、无澎溢,无缺损等。 ③公厕保洁管理: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 2.3.*.2园林维护 ①林带养护:确保年保存率95%,乔灌木有完整的冠幅,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含白蚁防治),树木生长旺盛实时修剪,保证有完整的景观效果,林带内干净整洁,无丛生杂草、无垃圾、无堆物,枯枝及时清理。 ②荒地养护:地被无丛生杂草、垃圾、枯枝,有有机覆盖物覆盖地表。 ③公园(球场)绿化养护(精细化维护区域):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含白蚁防治);园林设施完好,区域内干净整洁,无堆物、垃圾;绿化带路沿石及树池石的及时修补。 ④绿化垃圾处理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按业主和行业部门要求合理进行利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禁止焚烧。 ⑤给排水沟、池、井等设施的维护良好,及时疏通、清淤。 ⑥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运行良好。 ⑦公园内设施牛皮癣及时清除。 2.3.*.3秩序管理:防火防盗、保护公共设施;车辆管理、大型活动的管理有序等。 2.3.*.4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2.3.*.5设施、设备维护:公园(球场)内围栏、座凳、垃圾桶、体育设施等维护良好;公园(球场)内道路、地坪无破损。 2.3.*.6日常巡查(含安全生产巡查):磁浮绿带沿线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 2.3.*.7维护范围无违规侵占。 2.3.*.8所有维护区域内排水通畅,不因暴雨天气造成场地内大量积水;自行合理规划灌溉用水计划,有效应对干旱季节用水需求。遭遇极端暴雨、干旱天气时,承包方无条件进行排涝和取水灌溉。 2.3.*.9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及其他应急情况时,采购人可采取派单制的方式,对中标人提出维护范围(合同)之外的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相关费用另行计算。 2.3.2维护管理服务的要求 2.3.2.*按专业化的要求配足、配齐管理服务人员,确保管理服务人员数量满足本项目运行需求,确保维护效果达到要求标准。管理服务人员的服装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标准,乙方按规定的样式及编码进行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3.2.2安全生产: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2.3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 2.3.2.4科学、合理制定抗旱、冰灾、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实施。 2.3.2.5制定森林防火工作实施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3.2.6参与、配合采购人以及上一维护周期维护单位,对管理养护区域的苗木及设施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完成移交工作。 2.3.3本项目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4pt>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低配备数量(台) | 备注 | * | 巡逻车(皮卡) | 5座以上 | 巡逻车(全新皮卡):* | 用于治安巡逻、森林防火,安全巡查,乱倒渣土垃圾、违规侵占等日常巡查工作 | 2 | 电瓶巡逻车 | | 电瓶巡逻车:2 | 3 | 水车 | 核定载质量8T及以上 | 2(日常维护作业不低于2台)抗旱保苗期间不低于全幅作业范围要求 | 用于苗木浇灌作业及日常保洁 | 4 | 打药车 | 容量350L及以上 | * | | 5 | 草坪割草机 | | * | | 6 | 背负式割灌机 | 电动 | 7 | | 7 | 绿篱修剪机 | 电动 | * | | 8 | 高枝油锯 | | 4 | | 9 | 吹风机 | | 4 | | *0 | 草皮打孔机 | | 2 | | ** | 园林碎枝机 | 输出功率不低于9.6kw | * | | 注: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0日内按以上机械设备要求配齐最低配备,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甲方单位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约定服务期限为2023年*2月*日-2024年**月30日。服务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出现不遵守承诺,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标准及要求,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条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结算方式 4. * 资金支付方式: 4.*.*每年度管理服务费用的90%,由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并依据《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扣款,相关考核扣款在当季管理服务费中予以扣除。每年度剩余的*0%管理服务费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经费,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按考核等级进行支付。 4.*.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合同总价包含了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3因未办理移交、征地拆迁、场地租赁、施工改造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对某些工程量进行实际维护的,甲方可根据需要,核减乙方相应维护工程量,无论需要核减工程量大小,乙方均应无条件退出所涉工程量维护。甲方根据停止维护的工程量、停止维护的时间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报价对相应维护费用进行全部扣减。 4.2 收款账户: 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430*****44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和《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的具体标准要求,服务期内该办法如被调整或修改,则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照《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执行,服务期内该办法如被调整或修改,则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釆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査和考核,具体办法详见《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服务期间,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该考核办法,该办法如被调整或修改,则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出现重大问题的,甲方可根据情况加大扣款力度。 6.*.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6.*.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6.*.4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须的基础资料。 6.*.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 6.*.6当乙方项目负责人业务和协调能力差,或不服从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调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该项目的负责人,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项目负责人。 6.*.7因未办理移交、征地拆迁、场地租赁、施工改造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对某些工程量进行实际维护的,甲方可根据需要,核减乙方相应维护工程量,无论需要核减工程量大小,乙方均应无条件退出所涉工程量维护。甲方根据停止维护的工程量、停止维护的时间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报价对相应维护费用进行全部扣减。 6.*.8合同实施期间,如果乙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维护质量进行考核,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集体上访或罢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两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一级督查;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和组织作业情况进行的二级督查;制定内部督查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6.2.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6.2.3负责甲方所移交的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亮化设施及其他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如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给其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4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2.5乙方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工作人员违法或犯罪的人数在年度范围内累计达到总人数的3%,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6乙方必须按有关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作业人员,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资标准必须明确到位,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且五险一金必须在长沙县购买。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7乙方必须确保一线工人的月基本工资收入不低于长沙县最低工资标准的**0%,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线职工岗位津贴(*5元/天)按出勤日计算,并确保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6.2.8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确保无重大疾病、有劳动能力、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能胜任本工作的,方能上岗。 6.2.9乙方必须保证管理层人员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6.2.*0乙方必须在长沙县成立分公司并具有独立的账户,在长沙县依法缴纳税款,在?梨街道范围内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肥料由乙方每年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绿化维护面积、维护标准确定的肥料采购种类、重量、标准、时间采购到位并按要求施用。由甲方对乙方所采购的肥料进行抽检,并送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乙方所采购的肥料送检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重新采购直至检测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2对于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县重大活动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 6.2.*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务必按合同约定配足机械设备,机械车辆必须是本项目常驻车辆,完好率达到80%以上,遭遇极端天气时,应根据维护需要,另行补充或租用机械设备,保证维护效果。 6.2.*4乙方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 6.2.*5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服从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尤其是上级下达突击性工作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及安排。 6.2.*6乙方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完善所有员工的资质就位手续,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6.2.*7维护期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7.违约责任 7.*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维护期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维护管理费用并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5维护期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及时、妥善履行该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进行相应扣减赔偿,并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7.6合同实施期间,如果乙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维护质量进行考核,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集体上访或罢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两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7乙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及时、妥善履行本合同“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的“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条款的,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进行相应扣减赔偿,并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7.8乙方履行本合同2.3.*“维护管理服务的标准”条款,明确的“林带养护:确保年保存率95%”约定时,甲方通过抽查或全面核查的方式对“保存率”进行核准。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林带养护区域,年保存率低于95%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补植到位(否则视同乙方违约),同时甲方按照低于保存率的百分比,同比例扣除林带养护费用(林带养护费用为*367752.67元)。扣除方式:扣减费用=(95%-核准保存率)*林带养护费用。 7.9除上述情况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由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两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其他条款**.*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可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任何抵触、矛盾或者歧义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本项目不得分包,更不允许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 **.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附 则 *2.*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梨街道梨安路48号 | 地址: | 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2栋2007 | 电话: | 073*-86802*54 | 电话: | 073*-862050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