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号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示
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号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示
泾土出让结果[2023]第15号
2023年11月29日,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3-45 | 泾县五里岗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商业 用地 | ≤1.3 | ≤55% | ≥10% | ≤24米 | 40 | 4126 | 4126 | 2023.11.29 | 泾县锦裕置业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
三、成交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3-*******
联 系 人:万先生 邓女士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3-11-29 15:22:45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11-29 15:58: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4分
附件:土地成交公告.pdf
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泾自然资规告字[2023]第13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3-45 | 泾县五里岗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商业用地 | ≤1.3 | ≤55% | ≥10% | ≤24米 | 40 | 4126 | 50 | 2476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首期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实施建设。
(五)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ad*****e8c76d4915&column_code=******">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ad*****e8c76d4915&column_code=******内出让公告附件)。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23年11月29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3日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6时。
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3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
1、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万先生 邓女士
联系电话:0563-*******
联系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63-*******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泾县公证处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0*****122
联系地址:泾县司法局一楼公证处
六、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22*****040******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748510*****0026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3-11-08 10:48:04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11-08 11:15: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泾土出让结果[2023]第15号
2023年11月29日,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3-45 | 泾县五里岗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商业 用地 | ≤1.3 | ≤55% | ≥10% | ≤24米 | 40 | 4126 | 4126 | 2023.11.29 | 泾县锦裕置业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
三、成交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3-*******
联 系 人:万先生 邓女士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3-11-29 15:22:45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11-29 15:58: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4分
附件:土地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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