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闽清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闽清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排水〔2023〕258号)精神,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对县建成区进行黑臭水排查,经排查,我县地处高山地区,只有一条梅溪河贯穿建成区,两岸山坡地排水呈现高水低排汇入梅溪河,梅溪河处于低处,现梅溪河水清澈透明,流动活水,不存在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

标签: 黑臭水体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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