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11批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11批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11批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QHZNJT231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成交价(万元/%) |
1 | 001 | 包1 | 国网(青海)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司西宁市省纪委停车场充电站新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 / | 流标 |
2 | 002 | 包1 | 国网(青海)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司西宁市省纪委停车场充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 青海恒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0.9183 |
3 | 003 | 包1 | 国网(青海)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青海省东部绿色出行圈编制规划项目 | 天津白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38 |
4 | 004 | 包1 | 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2-2023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青海科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96%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52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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