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14破1号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2川0114破1号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
根据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国置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的议案》,为推进振国置业公司破产程序振国置业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采取书面形式非现场召开。2023年11月6日,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依法通知了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权益人。并告知振国置业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将以非现场方式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内容主要为:1.就二债会后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进行核查;2.表决《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依法设置有购房类债权组、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五个债权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设置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根据会议表决结果统计,购房类债权组、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经统计,截至2023年11月21日,各组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购房类债权组
购房类债权组债权人共15家,债权金额共计4,039,135.00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15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5家,占该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0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039,135.00元,占该组债权金额比例为100%。
购房类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组
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组债权人共1家,债权金额共计43,640,431.06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占该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0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3,640,431.06元,占该组债权金额比例为100%。
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债权人共1家,债权金额共计165,000.00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占该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00%,所代表债权金额为165,000.00元,占该组债权金额比例为100%。
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债权人共1家,债权金额共计908,955.73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占该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00%,所代表债权金额为908,955.73元,占该组债权金额比例为100%。
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28家,债权金额共计251,134,383.50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28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28家,占该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51,134,383.50元,占该组债权金额比例为100%。
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六、出资人组
出资人组出资人共2家,出席本次会议的出资人1家,表决同意的出资人1家,所代表出资人权益比例为92.73%。
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为避免程序空转,振国置业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的表决规则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将作为管理人及人民法院审查振国置业公司是否转入重整程序的重要参考。若各组表决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振国置业公司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届时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将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提交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认可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不再另行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
特此报告
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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