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2月24日—— 2016年2月26日)
项 目 名 称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220 | ||||||||
招标人 |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远通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捷旭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飞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远通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98.6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渝中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22日(单位公章)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采购清单
2.1.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1套
配套设备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 | 个 | 1 |
2 | 自动进样器 (带155位样品盘) | 套 | 1 |
3 | 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主机(包括主机、EI源、操作软件) | 套 | 1 |
4 | NIST 最新版数据库 | 套 | 1 |
5 | MSD接口 | 套 | 1 |
6 | 气相色谱仪安装工具包 | 套 | 1 |
7 | 10ul自动进样针 | 支 | 5 |
8 | 螺纹口样品瓶,透明,100/包 | 包 | 10 |
9 | 低流失不粘连进样隔垫, 50/包 | 包 | 1 |
10 |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衬管 | 支 | 10 |
11 | O形圈 1/包 | 包 | 50 |
12 | 柱接头2/包 | 包 | 1 |
13 | 毛细柱石墨垫(质谱端和GC端)(适用0.25mm 内径毛细柱) | 包 | 各 |
14 | 非极性毛细管色谱柱 (30m, 0.25mm, 0.25u) | 根 | 2 |
15 | 中等极性毛细管色谱柱 (30m, 0.25mm, 0.25u) | 根 | 1 |
16 | 极性毛细管色谱柱 (30m, 0.25mm, 0.25u) | 根 | 1 |
17 | 专用农残色谱柱 | 根 | 1 |
18 | 泵油 | 瓶 | 4 |
19 | 压力/流量控制模块 | 套 | 1 |
20 | 高纯氦气(含气瓶、气、专用减压阀、专用供气管件) | 套 | 1 |
21 | 高纯氩气(含气瓶、气、专用减压阀、专用供气管件) | 套 | 1 |
22 | 其它进行检测水样运行的必需备件 |
2.1.2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套
配套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溶剂瓶 | 个 | 5 |
2 | 7ml透色浓缩收集管(带0.5&1ml刻度) | 个 | 100 |
3 | 20ml透明浓缩收集管(带1ml刻度) | 个 | 6 |
4 | 编辑软件 | 套 | 1 |
5 | 真空泵(连接干燥用) | 台 | 1 |
6 | 特氟龙(Teflon)涂层管 | 米 | 5 |
7 | 操作说明书(电子版和书本) | 套 | 1 |
8 | SPE柱反洗配件 | 套 | 6 |
9 | M3/M4六角扳手 | 套 | 1 |
10 | 样品架 | 个 | 1 |
11 | 在线弗洛里硅土柱(Florisil)管架 | 个 | 1 |
12 | 无水硫酸钠小柱 | 盒 | 2 |
13 | 其它进行检测水样运行的必需备件 |
2.2供货方包安装和调试。
2.3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3个月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
3、设备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设备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购买招标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 所提供的仪器必须为原装进口生产,必须有原产地证明,并带有公司商标,供货商必须有生产企业授权书(提供证明、授权书);
4.1.3 投标人须2012-2014年度连续盈利(提供2012-2014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审计单位的盖章)
4.1.4 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以来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及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的业绩各至少3个(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4.1.5生产企业必须在川渝注册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技术服务且在川渝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设有备品备件库的(提供注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关联性证明材料);
4.1.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
4.1.7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本地具有备件库,是否能够提供损坏备用品及其他服务承诺);
4.1.8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标产品在中标后由省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出具相应的报告(提供承诺书)。
4.1.9提供产品操作培训方案/计划;
4.1.10质保期内,承诺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后,负责终身维修。(提供承诺书)
4.1.11供货方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负责赔偿。(承诺书)
4.1.12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4.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7日起,2016年1月29日止,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6.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8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 周本笠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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