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3)0760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包 | 院前急救管理系统、三大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专病质量控制系统、高危患者筛查系统、专病数据库管理系统、三台救护车改造(救护车自有)、三大中心配套硬件 | 北京欣宜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2号楼3层商业4 | *******.00 | 元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小光(组长)、英伟、郜长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附件的报价明细表是1次报价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系人:乔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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