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二期)
本工程于 2023年12月1日上午9: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
招标人联系电话:张先生 133*****171;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惠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常春街526号
联系人及电话:小陈138*****364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二期);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 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川源(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6、监督部门: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7、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 2023年12月1日
标签: 姚步线水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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