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沽河湖心岛绿化苗木中标结果
2015年大沽河湖心岛绿化苗木中标结果
甲方:即墨市林业局 合同编号:
乙方:即墨市周疃苗圃 签订时间:2015年5月5日
签订地点:即墨市
为了维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支付方式:财政集中支付
二、采购产品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
序号
树种
规格
备 注
数量(株、立方米)
单价(元)
小计(元)
1
杨树
D胸径≥4cm 树形丰满
本地苗,胸径≥4厘米,主干笔直,树形良好,没有病残枝。
15367
25
384175
2
杨树
D胸径≥6cm 树形丰满
本地苗,胸径≥6厘米,主干笔直,树形良好,没有病残枝。
2914
95
276830
3
竹柳
D胸径≥4cm 树形丰满
本地苗,胸径≥4厘米,主干笔直,树形良好,没有病残枝。
8258
40
330320
4
旱柳
D胸径≥6cm 树形丰满
本地苗,胸径≥6厘米,主干笔直,树形良好,没有病残枝。
8721
221
*******
5
法桐
D胸径≥4cm 树形丰满
本地苗,胸径≥4厘米,主干笔直,树形良好,没有病残枝。
8821
50
441050
6
种植土
5642
20
112840
合 计
*******
合计金额 347.2556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肆拾柒万贰仟伍佰伍拾陆元整 ,合同生效后,价格变动风险由乙方承担。
1.本项目所采购苗木用于2015年大沽河湖心岛绿化项目,共5个树种,44081株,回填种植土5642立方米。
2.该工程用苗要求严格按照苗木设计规格选择树形端正,生长强壮苗木。所有苗木要求主干笔直,根系茂盛,无病虫害,无病残枝,无机械损伤,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等现象的发生。在同一路段栽植的相同苗木要求高度一致。
3.整地采用穴状整地法,穴的规格不小0.8m*0.8m*0.8m。
4. 苗木栽植完成后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苗木管护期一年。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货物送至即墨市林业局指定地点(刘家庄镇、移风店镇、七级镇大沽河6个湖心岛)种植完毕,运输、装卸、苗木栽植、管护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验收标准:招标方将按国家相关标准、双方会签的经济合同及投标文件的技术承诺进行核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货并索赔损失。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项目完成付总价款的60%,经青岛市林业局验收通过后付总价款的95%,其余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货单位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硅谷支行店集分理处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七、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即墨市林业局 乙方:即墨市周疃苗圃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即墨市鳌蓝路738号 地址:即墨市金口镇周疃街13号
邮编:26620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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