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5年度西溪河小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项目)
巫溪县2015年度西溪河小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项目)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项 目 名 称 | 巫溪县2015年度西溪河小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727 | ||||||||
招 标 人 | 巫溪县水土保持站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万州区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欣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沣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万州区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59.45508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巫溪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巫溪县水土保持站 2016年2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2015年度西溪河小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5】5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田间生产道路8.625千米,其中,新修生产便道总长6.825km,宽0.8m;新修生产便道水田段1.8km,宽0.8m;新修引水渠(1.0*1.0m)1.8km;新修边沟(0.4*0.4m)2.112km;新修排灌沟(1.0*1.5m)0.460km;新修100立方米蓄水池2口;新修沉沙池(2m3)45口;投资额约165万。
2.2建设地址:巫溪县西溪河小流域;
2.3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答)疑资料等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投标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起,在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wuxifz.com)下载专区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知晓有关招标全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年2月24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200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县马镇坝地 址:万州区太白路187号财茂广场C栋504
联系人:冉老师联系人:唐波
电 话:134*****136电 话:023-********
2016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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