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及盘石南滨路段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75米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预中标结果
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及盘石南滨路段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75米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云阳县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及盘石南滨路段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75米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873 | |||||||||
招标人 |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设计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2元/平方米 | |||||||
工商注册号 | ********722 604658T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云阳县移民局 | 联 系 电 话 | 023--******** | |||||||
云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023--******** |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23--******** | |||||||||
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 023--******** | |||||||||
云阳县监察局 | 023--******** | |||||||||
招标人: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及盘石南滨路段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75米以上园林景观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招标核准【2015】 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阳县人和街道、盘龙街道。
2.2工程概况和工程规模:
2.2.1云阳县新县城东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云阳新县城双江镇,长江与彭溪河交汇处的双井寨对岸,岸线长约3.7km,整个规划区域面积约29.18万㎡,东起双江大桥北侧,西达人和片区黄岭嘴段,包括了彭溪河绝大部分沿岸地带,区域沿彭溪河与云阳县主城区隔江相望。设计大体分为两部分,西段为黄岭嘴至嘴段主要设计范围为175水线至规划道路外侧,现状主要为荒地。东段为人和嘴至双江大桥北侧段,设计范围175水线以上,现状安置小区以外区域,包括现状桥头沙场,冷冻库,安置房外区域。现状较杂乱,地形复杂。
2.2.2云阳县盘龙街道南滨路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云阳县长江南岸南滨路,与云阳县城隔江相望,项目基地范围东到云阳长江大桥南桥头,西至张飞庙景区停车场,全长840米,项目面积为32710㎡,设计范围为175水位线以上到南滨路南路北侧人行道以上。
2.3项目总投资约为:7219.8万元,其中设计费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方案设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签订设计合同后4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初设通过审查后50日历天提交)。
2.5招标范围: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段设计范围:规划设计区域位于云阳县新县城双江街道,长江与彭溪河交汇处双井寨对岸。东起双江大桥北侧,西达人和片区黄岭嘴段,包括了彭溪河绝大部分沿岸地带,区域沿彭溪河与云阳县主城区隔江相望。本次设计旨在打造“一带三元多节点”宜居水岸。“一带”打造一条滨江生态绿带,构建并完善慢性交通系统,串联一系列活动空间和景观节点,在游览中体会丰富多元的空间感受;“三元”,双江庆典公园、人和嘴公园、双江桥公园三足鼎立,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景观区域,作为远离喧嚣回归田园的健康生活典范;“多节点”,完善补充公园的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健康游憩设施,增强游客与空间的互动和参与,凸现生态休闲、宜居养生的设计主题,为公众使用提供便捷和舒适。满足项目定位的同时,对场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具体包括:现状冲沟的治理,现状植物的梳理及恢复等内容。
张飞庙段景观具体设计范围包括:项目位于云阳县长江南岸南滨路,与云阳县城隔江相望,项目基地范围东到云阳长江大桥南桥头,西至张飞庙景区停车场,全长840米,项目面积为32710㎡,设计范围为170水位线以上到南滨路南路北侧人行道以上。
本项目作为对张飞庙主要景区的一个补充和延续,主要是吸引当地居民的休闲逗留和外地游客的观光旅游。南滨路南路北侧人行道沿线的景观设计打造,170水位线以上岸线重新梳理,175水位线的亲水景观节点设计打造,包括三国主题精神堡垒、点将台、码头、西市、水灯驿站等内容。
包括: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和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
(2)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3)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评估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个标段。
2.7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岩土工程)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押金/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云阳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1178号农业银行11楼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15 |
邮编: | 404500 | 邮编: | 401120 |
联系人: | 邹老师 | 联系人: | 周捷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2016年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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