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中选候选人公示

平潭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中选候选人公示

平潭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平潭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FJZT-2023-*****)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递交的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应答报价:******.72元(不含税)

(3)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不涉及。

(5)评审情况:本项目2023年11月28日开始评审,磋商小组成员5名。本项目共2名供应商参与,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递交的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情况。

公示期: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7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叶炜翌

联系方式:138*****551

异议接收邮箱:yeweiyi.gyl@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


,福建

标签: 制卡设备 社保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