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106破8号湖北博世兄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鄂0106破8号湖北博世兄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全体债权人:
2023年8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3)鄂010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博世兄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2023)鄂0106破8号决定书,指定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3年11月21日,湖北博世兄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1人,会议签到1人。实际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人,所有债权人进行了表决。截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00,管理人已对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管理人报酬方案》表决情况
经管理人统计,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1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表决同意的债权额共计1,897,913.00元,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二、《债务人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表决情况
经管理人统计,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1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表决同意的债权额共计1,897,913.00元,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三、《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情况
经管理人统计,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1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表决同意的债权额共计1,897,913.00元,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四、《非现场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表决情况
经管理人统计,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1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表决同意的债权额共计1,897,913.00元,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表决的《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非现场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特此公示!
湖北博世兄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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