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六都寨镇中心片区项目合同公告

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六都寨镇中心片区项目合同公告

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六都寨镇中心片区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隆回县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建设六都寨镇中心片区项目

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HNLH-G*******

采购人(全称):(甲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隆回县项目办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秀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接受了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且鉴于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向甲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所需的所有劳务和服务并承担对工程所用材料的供货责任。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六都寨镇中心片区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及地点:本工程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隆回县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实施地点为六都寨镇芙峰村、张家铺村,罗洪镇梓木溪村,横板桥镇麻龙村、西洋江镇张家庙居委会、南岳庙镇南岳庙居委会。主要建设内容为: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灌溉渠及排水渠、修建大坝、新建泵房、产业道路硬化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壹佰陆拾万陆仟贰佰肆拾柒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质量标准及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不能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日,完成日期:2024年2月2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六都寨镇芙峰村、张家铺村,罗洪镇梓木溪村,横板桥镇麻龙村、西洋江镇张家庙居委会、南岳庙镇南岳庙居委会。

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付款:

项目完工后,采购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并通过报账程序资金拔付到县项目办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 75%,项目通过审计验收后付清余款,乙方需缴纳3%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等额返还。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报价文件;

(8)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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