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光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光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深圳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推介工作的函》《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集2023年深圳市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光明区各单位初选并推荐,共收集“百姓学习之星”材料16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7份,“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材料28份,经合议评审,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出龙新平等10位光明区“百姓学习之星”,区税务局“税苗萌芽第一课”等4个光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光明街道碧眼社区“翰墨传经典,书香满社区”等23个光明区“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10位光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经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廉政审查,无违法违纪行为。
现将评选结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1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教育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教育局对异议人、单位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光明区教育局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光明区教育局
投诉联系人:谢老师
投诉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光明分院办公楼1栋206室
邮编:******
附件:2023年光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评选结果
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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