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及安装预中标结果
“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及安装预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公示
HCZB(宁)2015-127号
本工程于2016年0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检察院关于“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名称: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90.26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评标专家:黄智民、钟辉、李晓冰、潘毅杰、张玉冰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 、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人名称: 宁德市一百电器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伍仟捌佰叁拾柒元整(¥*******元) 。
4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依据及理由 备注
/ / / /
5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02月27日至2016年03月07日。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188*****02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号楼502室
邮编:352100; 传真:****-*******;
电话:189*****980
联系人:刘女士。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住建局
日期:2016年02月27日
标签: 检察院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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