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互联网出口1GB专线租赁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互联网出口1GB专线租赁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互联网出口(1GB)专线租赁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0021-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互联网出口(1GB)专线租赁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互联网出口(1GB)专线租赁采购 基础电信服务 1、使用要求:抗干扰性强网络更稳定、速度更快捷、信 号损耗小,共享更流畅。2、租用[壹]条端口速率为[1GB]的 互联网光纤专线业务,光纤上可 用国际互联网公网IP地址数量为64个。3、必须保证对租用专线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 专线的维护管理,确保应有的 速度和使用效果。本项目服务 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 体详见磋商文件。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价格调整规则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互联网 出口(1GB)专 线租赁采购 基础电信服务 互联网出?(1GB)专 线租赁采购基础电信服务 1、使用 要求:抗干扰性强, 网络更稳定、速度更 快捷、信号 损耗小, 共享更流畅。 2、租 用 [壹]条端?速率为 [1GB]的互联 网光纤专线业务,光纤上可用国 际互联网公 网 DP 地址数量为 64个。3、必须保证对 租用专线的 日常维 护、检测等工作,并负 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专线的维 护管理, 确保应有的速度和使 用效果。本项目 服务期为三年 ,合同 一年一签。具体详见 磋商文件。 1 ******
合计金额小计: ****** 元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23 —— 2024-01-22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乙双方沟通一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岳麓 区教育局采购互联网出口(1GB)专线租赁费(合同额的 100%)。租赁期内, 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期满后, 如 果双方对服务范围、内容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付款方式参照上一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东塘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587*****22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 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每条端到端线路可用率 99.90%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10-7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 次 4 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 5 次 1 个月。2.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 90%以上;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 DNS 时延<10ms;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 DNS 丢包率为 0%。用户方遭受 DDOS 攻击时,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对线路流量的清洗,解决带宽拥塞问题,为正常流量提供 带宽保障。3.要求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配件完全达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 以及相 关国际标准,并兼容甲方设备。4.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5.要求乙方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6.维护期内,为保证服务质量, 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 需为甲方安排不少于 5名服务团队,并按照甲方工作要求 和作息时间开展政务网络维护工作,如服务团队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三个工 昨日内更换到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 文件相关 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 按国家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之一。3.项目验收不合格, 由成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 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 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 并在合同签订后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场地、环境、资料和施工条件,保证乙方运行维护服务的顺利进行。(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所需环境(如场地、电源等)。(3)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授权进入机房进行问责,并在运维考核中进行相应的扣分。(4)在服务期内,因甲方单个网点变更、位置迁移等所引起的线路和设备的迁移、撤销或变更工作等均由乙方负责;对于甲方汇聚局及以上网点搬迁,由双方酌情协商相关费用:(5)在服务期内甲方新增或新建网点的线路和设备维护纳入本项目运维服务,并统一考核。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电信服务规范》 (信息产业部令第 36 号)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2)在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免费提供 24 小时故障申告电话: *******,*********, 7X24 小时接受甲方网 络故障申告和不间断服务。(3)乙方应保证网络的质量和带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利规定。(4)乙方保证项目所提供的备品备件设备和供货渠道属于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其包装、标志完全符合原厂家的标准并有相关厂商的授权。(5)乙方在甲方授权情况下才能进入机房进行各种设备和线路的维护工作,不能修改和获取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更不得对外泄露。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 退延服务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 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 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支付延 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3)如果乙方延迟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 提供服务的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 未终止的部分。(4)对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使用。7.2 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服务费用金额 的百分之零点零五(0.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甲 方应按照上述约定足额支付滞纳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7.3 任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 则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 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三年总价金额为 105 万, 大写: 壹佰零伍万元整。合同为一年一签。

链路租赁维护考核标准及要求第一条 考核标准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分,评价得分高于 90 分的,付当月全额合同款; 评分在 80-90 分时, 扣除当月尾款的 10%: 评分在 60-80 分时, 扣除当月尾款的 20%;低于 60 分,将不支付当月合同尾款。每年 12 月汇总全年月度综合评分, 根据评分扣除相应合同尾款。 如遇到市政施工、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故障恢复时间经双方协商认可确认。1 总体考核标准总体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制、透明化考核。E1:链路中断故障;E2:路由问题引致链路状态异常,如路由震荡、流量骤降等;E3:严重质量问题,时延和丢包率指标持续不符合标准。E4:一般质量问题,时延和丢包率指标偶有不符;1.1 标准注:以下业务恢复时间均为单月时间

业务恢复时间 E1 E2 E3 E4
0.5 小时内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0.5 小时-1 小 时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1-2 小时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3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1 分 提交书面 故障报告
2-4 小时 扣 2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5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3 分 提交书面 故障报告
5-10 小时 扣 10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8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5 分 提交书面 故障报告
10-24 小时 扣 15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15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10 分 提交书面 故障报告 扣 1 分 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48 小时以内 扣 30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20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扣 15 分 提交书面 故障报告 扣 5 分 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72 小时以内 扣 50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甲方有权减少 带宽、终止合 同 扣 30 分 提交书面故障 报告 甲方有权减少 带宽 扣 20 分 提交书面 故障报告甲方有权 减少带宽 扣 10 分 提交故障报告 甲方有权减少带宽
72 小时以上 扣 100 分,甲 方有权终止合 同。 每超过 1 天加 扣 15 分, 扣完 为止, 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 每超过 1 天加扣 10 分,扣完 为止,甲 方有权终 止合同。 每超过 1 天加扣 5 分,扣 完为止,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
2 链路考核2.1 网络层考核指标
(1)链路质量: 测试点到甲方出口不出现拥挤, 在甲方内部选择出口测试点, 测试其到乙方链路归属运营商网络设备时延和丢包率等以及乙方归属运营商资源点的时延和丢包率参数,具体测试要求参考《第五条 测试指标技术要求》:正常标准:
甲方测试机至 平均时延 平均丢包率 备注
乙方互联设备 ≤30ms 0%
乙方骨干网络任意设备 ≤80ms ≤1%
●链路质量超过标准但不影响业务,则按照E4标准考核。(2)传输割接: 若乙方实施传输割接, 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甲方。每季度割接次数不超过1次, 且中断时间小于2小时内属于正常。每季度割接次数超过2次, 或中断时间超2小时, 将中断总时间累计按照E1标准实施考核。2.2 投诉类考核指标
乙方提供链路未出现业务投诉为达标, 出现因乙方链路问题造成的业务投诉根据投诉的量进行考核。. 由于链路原因引起单月每5起用户投诉扣减当月5分,未超过5起不扣分。 同时需要对单用户投诉处理时长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进行累积扣分, 扣分标准参照E4标准。
3 合作方考核质差链路主要根据链路网络质量以及服务质量定义链路的效率, 确保链路的服务承载力。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评定为质差链路:●出现质量下降问题超过一周(网络单向时延高于 30ms,丢包高于 2%;或业务时延增加 20%以上, 必须是单机测试。●使用合同周期内单月用户投诉超 30 起。当链路满足质差链路条件时,甲方有权立即关停链路,并中止合同。4 故障处理考核办法(1)乙方向甲方提供明确的故障受理联系方式, 并提供 7X24 小时的故障受 理技术支持。故障发生后,甲方应能在 30 分钟内联系到乙方具体联系人客户经理,否则视为不达标。每 5 分钟扣 1 分。(2)甲方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故障详情, 乙方须在故障恢复后 48 小时内以邮件形式反馈书面故障报告,若存在隐瞒故障真实原因则扣除 10 分。(3)乙方在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一份流量月使用图,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甲方。否则视为不达标,扣 1 分。第二条 测试指标技术要求乙方应保证与甲方互联的接入路由器至其他运营商互联出口路由器的时延和丢包率符合正常的标准,具体标准和测试方法如下:
1 测试方法:1.1测试条件:测试点到甲方出口不出现拥挤,测试点至甲方互联设备路由跳数小于四跳。1.2测试方法:使用操作系统或网络设备PING命令进行测试, PING数据包大小设定为512字节以上,连续发送测试数据包不少于200个。1.3测试结果:统计每次测试的平均时延和丢包率作为当次测试质量指标; 以15分钟为周期进行循环测试,取当天96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当天质量指标。取当月15天以上的质量指标的平均值作为当月质量指标。1.4线路故障期间的测试指标不计入当月质量指标。2 链路质量标准:双方互联设备点对点时延要求(如因甲方传输链路原因,乙方无 须承担责任):传输距离在1000KM内单向平均延时不高于10ms,超过1000KM传输距离要求折算每千公里单向平均延时不高于10ms;总丢包率不高于0.1%。3 网络可用性为99.9%。网络可用性是指乙方网内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时间占运行时间的百分比。
4 日常运维服务:
4.1对本项目采购的线路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每个月进行一次现场线路巡检,提前发现排除隐患,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告知甲方。
4.2 每月主动联系甲方, 了解网络运行情况; 每季度一次向甲方提交线路的 运行质量分析报告,现场测试需断网测试或通过网管数据提供给用户,提出网络优化建议。
4.3 专业运维团队如下:
序号 姓名 职称 职务 职责 联系电话
1 刘墩曙 高工 网络运营部主任 总体管控 /
2 田政伟 高工 客户支撑中心主任 协助总体管控 /
3 鲍湘军 高级项目经理 项目维护负责人 项目维护总体调度 133*****221
4 贺路 客支装维经理 线路维护 线路维护总负责 133*****518
5 李鲤 客户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项目整体协调 133*****955
注:如果甲乙双方对考核及测试标准有任何异议或改变考核、测试方式与标准,甲乙双方需协商新的标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岳麓区政府大院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39号
法定代表人: 宋晶 法定代表人: 周小玩
委托代理人: 林涌波 委托代理人: 田劲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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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网出口 专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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