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二期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成交公告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二期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WC-2023HN-035
二、项目名称: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二期)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1-232室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南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二期)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且现场需具备开工条件后,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运营合作年限:10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安装及运营费用(万元) | 让利报价(%) | 最高限价 |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装光伏车棚 | 车位 | 24 | 参选单位投资 | 建设单位如用电,按市场电费的80 %收取 | 中标人投资,参选单位以建设单位使用电费折扣比例报价,收取折扣需≤80%,高于80%报价无效。 |
分体式直流充电桩(20kW)一机六枪 | 套 | 4 | 参选单位投资 | 盈利部分,建设单位按20 %分成占比 | 中标人投资,参选单位以投入使用后盈利部分建设单位分成占比数报价,盈利部分,建设单位分成占比需≥:20%.,低于20%报价无效。 |
8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 | 台 | 2 | 参选单位投资 | 盈利部分,建设单位按20 %分成占比 | 中标人投资,参选单位以投入使用后盈利部分建设单位分成占比数报价,盈利部分,建设单位分成占比需≥:20%.,低于20%报价无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兹煌、刘有为、周雅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支付时间: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单位)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六路海航豪庭北苑 1号楼3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祥路10号盛贤景都4栋 2403房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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