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评审结果的更正公示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评审结果的更正公示

2023年11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在彭州市农业农村局7楼党员会议室召开2023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评审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彭州市丽春镇利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78.5分)

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79分)

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彭州市丽春镇利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2023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实施单位。

彭州市丽春镇利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计划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建设在丽春镇塔子村,建设一个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占地约650平方米,计划新建设约700吨高温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约10座,3500立方米,装卸货区约1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配套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项目预计总投资348.58万元,其中成都市级资金100万元,集体经济组织自筹248.58万元。

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计划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建设在丽春镇塔子村,建设一个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占地约650平方米,计划新建设约700吨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约10座3500立方米、装卸货区约1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配套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项目预计总投资347.82万元,其中成都市级资金100万元,集体经济组织自筹247.82万元。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28—********

特此公示。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

标签: 农产品产地 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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