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公司关于承揽信息化平台升级服务业务分包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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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公司关于承揽信息化平台升级服务业务分包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YLSC--CL-202310-052)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001 创立公司关于承揽信息化平台升级服务业务分包采购项目:
中标人成都合盛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917,000.00(含税6%)
二 其他: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采购内容创立公司关于承揽信息化平台升级服务业务分包采购项目
含税合计金额(元)(税率6%)917,000.00
中选人数量1
中选人成都合盛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08日,共3天。
骨有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
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
招标专用
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 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
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
联系人姓名 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 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 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9150070675
邮箱地址:gylscfzbe 163.com
比选人: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单位。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神仙树北路1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980809880

电子邮件:18980809880 189.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紫丁巷2号
联系人:张锴
电话:19150070675
电子邮件:gylscfzb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长烧(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专用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平台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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