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2-05 至 2023-12-06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诗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C********其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一)通过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评审确定并公示沈阳市于洪区获得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后,甲方按政府拨款进度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的100%。 (4)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如下: 1.按照《辽宁省城乡交通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针对基础设施一体化、客运服务一体化、货运物流一体化创建任务进行现场调研,完成政府部门、社会企业等调研,明确创建基础,分析确定创建优势方向,确定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和建设任务。内容如下: (1)省级示范县创建可行性研究:调查研究沈阳市于洪区经济社会和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概况、开展示范县创建的工作基础和创建优势调研。 (2)省级示范县创建思路及目标构建:构建创建总体思路和原则,提出创建目标和具体指标。创建思路应体现当地特色,创建目标应当列明现状值和创建期满后应达到的目标值。 (3)省级示范县创建任务和规划编制:对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提出具体创建任务,列明重点支撑项目,明确进度和资金安排。 (4)省级示范县创建保障措施编制:编制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宣传推广等措施的相关方案。 2.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申报通知要求和时间,编制省级《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3.协助开展一体化创建省级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包括对一体化创建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等。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一)通过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评审确定并公示沈阳市于洪区获得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后,甲方按政府拨款进度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的100%。 (4)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如下: 1.按照《辽宁省城乡交通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针对基础设施一体化、客运服务一体化、货运物流一体化创建任务进行现场调研,完成政府部门、社会企业等调研,明确创建基础,分析确定创建优势方向,确定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和建设任务。内容如下: (1)省级示范县创建可行性研究:调查研究沈阳市于洪区经济社会和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概况、开展示范县创建的工作基础和创建优势调研。 (2)省级示范县创建思路及目标构建:构建创建总体思路和原则,提出创建目标和具体指标。创建思路应体现当地特色,创建目标应当列明现状值和创建期满后应达到的目标值。 (3)省级示范县创建任务和规划编制:对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提出具体创建任务,列明重点支撑项目,明确进度和资金安排。 (4)省级示范县创建保障措施编制:编制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宣传推广等措施的相关方案。 2.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申报通知要求和时间,编制省级《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3.协助开展一体化创建省级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包括对一体化创建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维平、田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路39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A529)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周爽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11.21定稿.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建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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