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宜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宜阳企采招标(2023)0330号
2、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宜阳企采招标(2023)0330号 | 详见采购文件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 1.00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宜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曹劲松、于影、潘玲勤、李运霞、吴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 号 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投集团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3、联系方式:188*****6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632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标签: 企业债券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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