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中标结果
泸州老窖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中标结果
泸州老窖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评审情况
泸州老窖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于2023年12月1日14时30分在沪州老指挥中心西楼4-1会议室进行开标、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锦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00 元,得分: 93.67 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泸州鸿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00 元,得分:80.67 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泸州鸿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报价:******.00 元,得分:61.33 分;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 3 天。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与采购人联系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异议文件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电话:袁先生 0830-*******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徐女士 0830-*******
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1、候选人公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东方哨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得分:98.70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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