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交安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交安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交安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采购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经筛选,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希望之星安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意达广告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均符合要求。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公明街道办采购管理办法,此项目由采购小组对3家公司的报价进行比较,研究讨论评选资质最优、价格最低的公司为中标公司。经对比以下3家公司的报价: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元、深圳市希望之星安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元、深圳市意达广告有限公司******元。根据定标原则,深圳市希望之星安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希望之星安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出行秩序,优化交通出行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效。我办拟开展为期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交通安全宣传流动展播活动,筑牢辖区居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民生大道291号交安中队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755-2******* 公告日期:2023 年12月5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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