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环境监测第三方委托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环境监测第三方委托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6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环境监测第三方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3-6501 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新港大道锦荣信息科技园11号楼901 9,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环境监测第三方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3年 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亚平、王群、李海英(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中相关收费规定。
收费金额:26,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亳都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梅先生、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先生、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环境监测 委托检测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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