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期中标公告

金坛区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期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坛区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期)
品目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常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10:50
评审专家名单 何锁侠
总中标金额 ¥109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 暂无数据
采购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东环一路6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901、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暂无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公采JSXD2023-009号

二、项目名称:金坛区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贝纳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浩源大厦1207室

中标(成交)节能效益分享比例:4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金坛区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期)

服务范围:本次改造覆盖范围包含金沙老城、开发区和交通局所属道路,数量约8176盏,拟采用效益分享的方式对以上路灯进行节能改造。中标人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项目合同期内的资金筹措、项目设计、建设实施、巡查维修、照明质量保证、项目安全等全过程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效益分享期10年。

改造后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项目合同期内必须满足金坛区城市照明专向规划标准的要求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要求。改造后道路照明系统的电压、电流、功率因素须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 / T*****-93)等国家电力设计的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浩(组长)、杨志英、张兰萍、管清宝、何锁侠、刘玮、丁迎彬(采购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1‰计,单个项目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金坛区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期)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改造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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