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张家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张家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905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标段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明峰建筑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四川明峰建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209.121884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 | ||||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2016年3月2日(单位公章) | 代理机构: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3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复【2015】98号、合川发改发【2015】3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张家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造价约237.78万元。
(2)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挡水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设施工程、防渗工程、附属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相关工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3日起(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嘉滨路180号
联系人:唐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1幢13-10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
2016年2月3日
标签: 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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