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矶长江大桥房建项目第2合同包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公告
燕矶长江大桥房建项目第2合同包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公告
燕矶长江大桥房建项目第2合同包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燕矶长江大桥房建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第2合同包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分别为黄州服务区、陶店收费站、江北收费站(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养护工区三合一)、大桥管理所。工程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结构形式为桩基础、独立基础等,总建筑面积*****.84㎡(不含收费天棚面积)。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燕矶长江大桥房建项目第2合同包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 12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10 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交投集团公司注册供应商。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未通过洽谈的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申请,其申请将被否决,请谨慎报名)。建设集团或采购人准入资源库内(除养护、检测专业外)AA、A级供应商可不参与洽谈直接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建筑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本项目还将设置目标考核基金,由采购人根据情况进行使用,如使用,采购人将从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获得如下优惠条件:
(1)目标考核基金奖励(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
(2)被采购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采取如下惩罚:
(1)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
(2)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合同包,文件费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0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 话: | |
采购人项目部: |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燕矶长江大桥YJFJ-1项目经理部 |
项目部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祠岗路与路口大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 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2023年 12 月06日
附件1: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 合同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分包方式 |
第2合同包 | 江北互通三合一、大桥管理所 | 燕矶长江大桥房建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各单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含总图工程)。 | 包工、包料、包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材料需发生的场内多次转运、各工种交叉施工带来的人工降效及施工难度、部分层高较高等引起的建筑材料拆除后需人工转运等难度因素 |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2合同包 | 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2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4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3年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4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2合同包 |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房建水电安装项目或400万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施工业绩。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申请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人代表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2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建筑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要求 | 备注 |
第2合同包 |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建安B级证及以上 | |
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持建安B级证及以上 | |
安全员 | 2 | 持建安C级及以上 | |
合计 | 4 |
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场管理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及安全证,其他人员应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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