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二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标履约验收公告

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二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标履约验收公告

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二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标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10-01

二、合同名称: 010包: 电子商务产品(小家电、家电电器噪声)、家电电器噪声

三、项目编号: JH23-******-*****         

四、项目名称: 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二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188*****667 

供应商(乙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庄路110号

联系方式: 159*****6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我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和《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开展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如实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并对检验工作负责,确保所承担的抽样、检验等相关工作科学、公正、准确。 2.我方严格遵守监督抽查工作各环节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时出具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3.我方上报材料完整,包括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委托书、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报告、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项目统计表、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材料。

履约要求: 我单位应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公正、准确;应按照辽宁省局要求的时间、品种、检验项目对抽检产品进行检验;应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向辽宁省局报告抽查工作进度情况。如需改变,我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辽宁省局,经辽宁省局同意后方可改变。我单位应完成不少于合同规定的批次数。我单位应按照辽宁省局要求开展企业免费质量帮扶等相关工作。我单位义务承担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的复查检验工作。

履约期限: 2023年9月

履约地点: 广州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颖、常士玉、聂洪伟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抽查 承检机构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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