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评分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25分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有效供应商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25%×100 |
2 | 技术部分 | 45分 | 1.承担本合同施工管理任务的团队健全,除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提供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名单、提供岗位证书,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注:1.第2、3、4各项满分10分,内容缺项为0分,不缺项可根据响应文件详细程度及可行性酌情赋分,具体说明如下:① 一般(1-3分):主要施工内容、质管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基本符合工程需要;② 合格(4-7分):施工内容完整、质管措施合理、安全保障有力;③ 优秀(8- |
| | | 10分):施工内容详尽完整、质管措施先进科学、工程及施工安全保障切实有力。2.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磋商小组讨论通过。 |
3 | 商务部分 | 20分 | 1.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完成类似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每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即可)及竣工验收证明)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7分 | 承诺对所提供工程施工内容的售后服务,包括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等,评分区间如下:1.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2-4分范围内打分。2.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5-7分范围内打分。3.缺项得0分。 |
5 | 采购人意见 | 3分 |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整体水平等划分为3个档次:一般得1分、较好得2分、优秀得3分,由采购人代表赋分。 |
注:1.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能反映项目主要信息部分即可)及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以施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2.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相关机构人员应提供除证书外还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带二维码的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得分; | | | |
得分的计算: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其他分评标总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合计总分/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注:1.相关证明必须按要求提供,不提供、提供不完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2.本办法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 |
项目名称 | | | | | | |
响应范围 | | | | | | |
工期 | | 日历天 | | | 工程质量标准 | |
项目经理 | | | 级别 | | 注册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 | 级别及专业 | | 职称证书编号 | |
投标初次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 | | (小写)¥:人民币(大写): | | | |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RMB¥:元 | | | |
| 规费 | | RMB¥:元 | | | |
| 税金 | | RMB¥:元 | | | |
| 合计 | | (小写)¥:人民币(大写):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 | | | |
供应商名称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
| 传 真 | | | 网 址 | | | |
企业类型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 | 员工总人数: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 |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备注 | | | | | | |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
| | | 注册编号或证号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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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签字: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
(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驻电磋商[2023]1101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标1:(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中标人: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04.4000万元
二、其他: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
时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纪委。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解放路363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137539899
电子邮件:575971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 袁经理
电 话: 13939681315
电子邮件: 5759717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二、项目编号:驻电磋商[2023]110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信息:于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驻马店市解放路365号(光明宾馆)四楼会议室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04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元整。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项目负责人:赵丽英,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51690393。
技术负责人:王聪,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GW15201801311835。
供应商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363号。
八、磋商小组成员:潘玉、朱志丹、冀鹏飞(业主评委)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共计12440元,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2023〕002号)、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国家有关收
费标准核算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完毕。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委派本单位人员按照《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
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363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1375398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13939681315
电子邮箱:575971763@qq.com
(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驻电磋商[2023]1101号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采购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一、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樊珑 (岗位证号: 4101001273002500 )
二、 其他技术人员
姓名: 孙平 (岗位证号: 4101001273002499 )
姓名: 陈永定 (岗位证号: 4101001273002498 )
姓名: 袁向东 (岗位证号: FLA4535619090204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4
一、 项目说明 .................................................................4
二、 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 .......................................................4
三、 施工范围及工期 ...........................................................4
四、 工程款支付 ...............................................................4
五、 项目建设要求 .............................................................4
六、 工程的竣工验收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一、 说 明 ....................................................................9
二、 采购文件 ................................................................11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13
六、 磋 商 ...................................................................14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 ..........................................................15
八、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17
九、 合同授予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五章 招标工程预算书(另册提供) ..............................................42
第六章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4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驻电磋商[2023]110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
建1台10千伏变压器及配套电杆、电力设备、电缆电路敷设,拆除原有10千伏变压器、线路及附属杆塔等
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采购范围:招标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以招标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内
容和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四、项目最高限价:108793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柒仟玖佰叁拾柒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系统
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信
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须提交上述“1”和“4”项证明材料。采购
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核实
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六、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
开始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3.方式:供应商凭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
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进行现场报名,或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将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
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75971763@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将在一个工
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该投标单位邮箱中。(注:资格
条件最终审查以开标时的审查为准)。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驻马店市解放路365号(光明宾馆)四楼会议室。
3.提交方式:本项目使用现场开评标方式,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2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
工作日。
十、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
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363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1375398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13939681315
电子邮箱:575971763@qq.com
3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2.建设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境内
3.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二、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施工范围及工期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
四、工程款支付
1.施工设备进场后附合同款的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新建线路部分完成后,付到合同总额的80%,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
完成移交后、按相关结算程序审定全部结清;
2.质保期:质保期2年,本项目为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后,相关质保责任
和义务由施工单位向电力线路接收单位履行。
五、项目建设要求
1.施工设备进入工地时间:合同签署后5日内。
2.按照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预算书和国家有关标准施工。
3.材料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按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工程项目部所有人员为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不称职的施工管
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5.成交供应商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施工手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成交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
4
7.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理人的检查,向采购人、监理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
量。
8.工程施工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或招标工程预算书的全部内容(含技术要求说明和设计修
改通知单)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采购人和工程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对修改
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绘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9.施工现场的电源、水源及其他外部条件由采购人协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相关设备、材料等检验合格证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竣工报告书
5.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7
8
9
10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工程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施工单位。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最高限价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
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7)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若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4.2
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系统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4
11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5 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4.1除外)。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关联企业参加磋商
8.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8.2
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
时参与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
8.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特别说明
9.1 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9.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4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相关询问和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时提
出。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0.2
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
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11.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项目建设要求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 招标工程预算书(另册提供)
(6)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响应文件格式
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
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供应商。
13.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采购文
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
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
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提出更详细的
说明。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标准、商务要求和响
13
应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4.2
供应商须结合项目特点用文字并结合图片说明主要工作内容的有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质量管理措施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缺项。
14.3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
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
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
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二、响应书附录
三、投标预算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七、证明文件
八、技术方案
九、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十一、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十二、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
完全履行止。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
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
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
18.磋商报价
18.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最终报价保留到百位,即:保留到百元。报价为人工、设备材
料、机械、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规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应包括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
定的全部采购活动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8.2 供应商的报价要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
18.3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预算书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预算书填报单价及合价,不得对提供的招标
工程预算书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
18.4 投标预算金额、初次总报价应与投标预算书金额保持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8.5 编制计费有关依据、标准及价格信息可参考《招标工程预算书及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
19.投标保证金
19.1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没收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记入国家电网系统采购活动不良行为
记录并追究相关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供应商影响或干预投标活动的。
供应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
(2)
(3)
(4)
(5)
(6)
(7)
(8)
19.3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
保证金,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
未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条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1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2)
(3)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
20.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21.开启
21.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
21.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
(2)
(3)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
一个供应商不止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六、磋 商
22.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
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全部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选取,
负责评标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3.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
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
23.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2.1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采购文件第三章4.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
、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3.2.2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16
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
)。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
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
购文件:
(1)
(2)
(3)
(4)
(5)
(6)
(7)
(8)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方案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
未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0)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3.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实时告知其理由。
23.3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
(2)
(3)
(4)
(5)
(6)
(7)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
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
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5.磋商
25.1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
25.2
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
17
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
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
25.3 本次磋商进行 2
轮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
报价(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二次报价采用评标现场报
价且只支持报总价,不支持分项明细,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
次报价为准。
25.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涉及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或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
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
供应商的成交或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6.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
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7.成交原则
27.1
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7.2
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在监督部门监督
下,由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29.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29.1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
18
通。
2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0.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0.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0.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
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9
八、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25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0分,售后
服务7分,采购人意见3分。按供应商须知第27项的规定排列成交资格。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
留小数2位。
(二)评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评分
内容
满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25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3.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有效供应商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
“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
评审价。
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
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25%×100
2 技术
部分
45分 1.承担本合同施工管理任务的团队健全,除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外,提供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名单
、提供岗位证书,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注:
1.第2、3、4各项满分10分,内容缺项为0分,不缺项可根据响应文件详细程度及可行
性酌情赋分,具体说明如下:
① 一般(1-3分):主要施工内容、质管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基本符合工程需要;
② 合格(4-7分):施工内容完整、质管措施合理、安全保障有力;
③ 优秀(8-
20
10分):施工内容详尽完整、质管措施先进科学、工程及施工安全保障切实有力。
2.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磋商小组讨论通过
。
3
商务
部分
20分
1.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完成类似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
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每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即可)
及竣工验收证明)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每有1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承诺对所提供工程施工内容的售后服务,包括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等,评分区间
如下:
售后
服务
7分
1.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
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2-4分范围内打分。
2.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
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5-7分范围内打分。
3.缺项得0分。
采购
人意
见
3分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整体水平等划分
为3个档次:一般得1分、较好得2分、优秀得3分,由采购人代表赋分。
4
5
注:
1.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能反映项目主要信息部分即可)及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以施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2.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相关机构人员应提供除
证书外还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带二维码的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否
则不得分;
得分的计算:
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其他分
评标总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合计总分/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注:
1.相关证明必须按要求提供,不提供、提供不完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
2.本办法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1
九、合同授予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合同的,参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1.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
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31.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工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
发 包 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以招标工
程预算书、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4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25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部分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及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图纸会审、经发
包人同意确认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许可内用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无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县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预算
书)。
(1)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27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17-2018;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
,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工程技术要求
(1)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
用。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安装等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地方、
行业等规范要求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以设计文件为准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会审后的全套工程施工图纸(不包含设计、施工等
标准图集及相关规范)。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按投标
文件承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岗位证书、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以及发包
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开工前7日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当月25日报下月计划及当月完
成情况;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
实性承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该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若有)及
有关人员使用。
图纸的有关要求
(1)承包人只能从监理人(若有)处获取图纸;发包人应首先将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图纸
送达监理人(若有);经监理人(若有)审核后,再发给承包人。
(2)除第1.6.1规定的渠道外,承包人从任何其他渠道获得图纸并实施的行为,应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责任。承包人从监理人(若有)处获得的图纸没有发包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不
28
得施工,否则施工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确认的设计调整造成工程项目或数量变化,承包人须接受并实施完成。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10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
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工程项目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
围以外为场外交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交予他人使用,工程结束或本工程使用完毕后10天内交还发包人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承包人享有署名权和修改权,发包人享有著作权。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确认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不含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工
程量差异据实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29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施工期间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预计开工日期7天前,发包人协调承包人配合完成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
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根据施工内容向发包人提供所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的施工内容的竣工图、交工资料等
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资料四套及电子版一套,竣工图四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后1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相关规定执行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如有)对现场施工的统一管理、安排和要求,同意并履行发包
人及监理人(如有)的相关管理规定,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
2)按照规定、约定或者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计划(规划)、方案、
报表和其他资料。
3)按时参加与工程施工、管理、监管、审批等有关的会议,完善资料和档案管理。
4)永久及临时占地:配合发包人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按
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
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
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5)承包人应避免因自身施工行为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
名木引起的各类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损害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0
6)配合发包方与项目施工有关市政(园林)、交通、供电、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以及
其他建设工程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
。
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总价中。
8)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前做好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如有
损坏承包方负责恢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如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按
价赔偿。当损失或破坏是由第三方原因造成时,由承包人自行向有关责任人追偿。但追偿的
过程及结果不应影响承包人对这类损失或破坏进行整改的进度及质量。
9)承包人负责甲供材的保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承包人需按有关规定要求签订并遵守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
11)按发包人指令筹备、迎接各种检查,因此发生的物料、人工、机械等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价中,且承包人不得提出误工索赔。
12)承包人同意并履行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考核办法等。
13)承包人应按规定办理夜间连续施工,安全生产以及噪声、扬尘管控、环保监督等手
续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和承包人报价内,不再单独计费。
14)承包人从发包人指定的施工用水、用电部位上安装计量表、配电箱及管线并承担相
应费用(含水电线路损耗)。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预存费由承包人缴纳并承担。
16)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项目施工、验收、规划、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协调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严格遵守《建筑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规定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14
31
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以上人员的岗位、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按相关规定执行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 。
3.3.6 其他要求
(1)承包人人员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保证常
驻现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3)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按建质[2008] 91
号文件的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人员不
少于相关规定的人数。
(4)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的事先同意,投入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如确属需要,
承包人应选派在资历和能力等方面高于其前任的人员报请监理人(如有)审核,并经发包人
审批后方可替换。
(5)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要求撤换
,承包人应在 14
天内选派在资历和能力等方面不低于其前任的替代人员,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审批
后予以更换:1)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2)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
损环境保护的行为;3)不遵守合同文件的约定和要求。
上述相关违约罚金在结算审计时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任何工程实施分包,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分包,属
于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将违法分包人驱除出施工现场,并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
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对违法分包人已施工部分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期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造成的
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32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无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工程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如有)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在自检确定隐蔽条件后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如有)检查,通知中要明确隐蔽检查
的内容、时间、地点,并附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验收结果,
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未书面确认的,视为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也不得进行隐蔽或
者继续施工 。
监理人(如有)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电力工程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
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
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
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承包人应立即无条件整改
,否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
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 。
33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
全防范应急预案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国家、省以及驻马店市政府规定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并按照市城管局《驻马
店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和《驻马店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
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中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现场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达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及工程当地相
关规定,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4
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意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不因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增加费用。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
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无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如有)应根据工程情况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如有)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
双方进一步约定:
(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如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
、监理工程师(如有)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承包人
应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如有)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如有)书
面确认后执行。因非发包人、设计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
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本合同总价的2%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无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异
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多年的统计资料,以20
年一遇的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
予以认定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电力杆塔、导线等)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材料的
生产厂家、规格、性能指标、检查报告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人(如有)和发包人,如
果材料的质量不合格、无法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
人自负,增加的费用不调整。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8.6.1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为发包方、监理方(如有)等提供的办公用房
并配置相应办公设施及设备,具体配置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无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无 。
35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无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工程发生变更时,工程量依据变更图纸、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工程量并入结算工程量中,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先经监理单位(如有)审核,监理单位(如有)审核后报发包人书面
确认后方才有效,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承包人方可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承包人施工的,
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在依照变更调整施工,并在变更事项发生十四个工作
日内,将调整增减工程量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人(如有)和发包人,监理人(如有
)及发包人在收到合格资料后十四日内对变更事项及工程量进行核实、计算,存在问题的返
回承包人修改,达成一致的返回承包人,最终变更造价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以建设单位委托的
审核机构认定为准另行结算。属于变更减少的结算,承包人必须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
理人(如有)和发包人,否则以监理人(如有)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确认时,不能视为变更工程
价款报告已被确认,承包人可敦促发包人尽快确认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如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综合单价,但因发包人要求出现材料变更的,则在原综合
单价基础上只调整材差,且调差部分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如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
相应综合单价时,应遵循以下的规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
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
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
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同意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信息价格缺项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
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同意后调整。
5)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图纸为准;若主材料描述与施
工图不一样,仅对清单项目主材料进行调价,综合单价中的其他价格不调整,以投标报价时
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费用为准。
上述单价确定办法也适用于本项目现场签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
为: 无 。
10.7 暂估价
36
/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的合同形式为:第1种,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本合同价款包含不可抗力范围外的所有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
3、其他价格方式: 无 。
12.2 预付款
37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形象进度 。
12.3.3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形象进度 。
12.3.4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5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施工设备进场后附合同款的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新建线路部分完成后,付到合同总额的80%,工程全部完成、
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后、按相关结算程序审定全部结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参照12.3 计量相关规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参照12.3 计量相关规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如有)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申请单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内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如有)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38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承包人对工程进行自验,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承包人自验合格后,向本电力线路的产权单位(本项目中即为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
报告,产权单位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初验审查,产权单位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完善和整
改,承包人在完成通知的全部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3)产权单位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核完毕,并组织承包人、第三方等有
关单位和人员完成竣工验收。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产权单位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
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完成
后按照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组织进行移交,承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6)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图 4 套、交工资料 4 套。
(7)工程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
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不支付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移交 。
(2)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做好相关移交工作:协调当地电力管理部门,接入计划电力
线路,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保证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顺利移交给产权单位,确保正常
通电并承担一切费用,移交后由产权单位负责以后的运行、管理及维护等。
(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4)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视为工期延误,按照7.5.2条【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相关规定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及内容:
39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
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
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发包方审核实际进度执行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本工程结算是以财政评审价为基准,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决
算价作为工程总价款的最终支付价。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贰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完成审批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不留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
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年 。
15.3.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 。
40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
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停工,工期顺延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增加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双方另行协商 。
(7)其他: 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无瑕疵履行:承包人实施的工程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改进、更换、
返工等责任;2)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3)发包人主张的其他方式 。
(1)承包人违反约定采购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由承包人负责更换和返工,
因此误期或出现质量事故或隐患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施工。如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就不符合
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重建或修复至符合标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凡存在分部分项、单位工
程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工程的款项。
(3)承包人未恰当履行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的,由发包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修复费用 10% 的违约金。
(4)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或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且工期不予顺延。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费用。若承包人不能及时解决,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赔、补偿款项并直接支
付给事故受害方,承包人不持任何异议。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每次扣罚合同总
价款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
(6)承包人不得随意暂停施工,或者以暂停施工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如有)施加压力
获取不当利益。承包人暂停施工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的,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且工期
41
不予延长,复工及赶工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有
权解除合同。
(7)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未能将所有的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临时设
施拆除并清运完毕,否则视为工期延误,按照7.5.2条【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
(8)承包人不得因与发包人的索赔问题、工程款结算问题,以及承包人与其他单位或个
人的纠纷,或者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退场,影响发包人对工程的接受和运
营。
(9)承包人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廉政责任等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按上述罚款、罚金等
额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追偿。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
2%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不承担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变更7天前通知所有当事人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42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
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1.2
工期及安全: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保障。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
合同双方确认,顺延工期。3)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
,可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顺延工期。4)承包人应加强安全教育,由此产
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21.3
材料、设备的采购:1)承包人应按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第三方检测证明,对材料和设备质量负责。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
使用前,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21.4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
21.5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
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1.6
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规定
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21.7
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
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43
附件1:
发包人(全称):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供电公司
承包人(全称):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
就 (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
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
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 年;
3.装修工程为 /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
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44
附件2: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45
第五章 招标工程预算书(另册提供)
第六章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以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为准。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17-2018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
(2)
(3)
(4)
(5)
……
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以上规范如有
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工程技术要求
(1)
(2)
(3)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工程材料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6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驻马店市)方特一期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临时电源工程
项目编号:驻电磋商[2023]1101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 应 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7
目 录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45
二、 响应书附录.............................................................................................................................................................47
三、 投标预算书.............................................................................................................................................................48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9
五、 授权委托书.............................................................................................................................................................50
六、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51
七、 证明文件.................................................................................................................................................................52
八、 技术方案.................................................................................................................................................................53
九、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4
十、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55
十一、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56
十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7
十三、 最终报价表.........................................................................................................................................................58
48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1份: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二、响应书附录
三、投标预算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七、证明文件
八、技术方案
九、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十一、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十二、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
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
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1.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2.一旦我方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
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诺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
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
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
异议。
7.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8.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3项所述情况,同意磋商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
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9.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19.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0.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
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4.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0
二、响应书附录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项目名称
响应范围
工期
项目经理
级别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
投标初次总报价
(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
级别及专
业
(小写)¥:
职称证书编
号
人民币(大写):
安全文明施工费 RMB¥:元
规费
RMB¥:元
税金
RMB¥:元
(小写)¥: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其
中
不
可
竞
争
费
用
其他需要说
明的问题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1
三、投标预算书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预算书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预算书填报单价及合价,任
何投标人不得对主要格式及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2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3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4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采购人):
我方已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银行转账回单及单位基本户证明等书面证明
55
七、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系统颁发
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投标单位认为其他有利的资料,如:类似施工业绩合同(如有)等。
56
八、技术方案
1.供应商须有效说明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组织机
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情况等
。
2.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57
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 工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企业类型
联系人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相关材料在证明文件中提供。
58
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岗位名称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注册编号或证号
专业
备注
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
员等相关岗位人员。
2.承诺:一旦我公司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
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9
十一、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____(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维护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
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
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
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
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60
十二、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
1.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
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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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最终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小写)¥:
人民币(大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最终总报价
注:
1.本次为最终报价,报价精确到百元,如中标,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在与最终总报价
保持一致的条件下调整到位,但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为人工费、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税金、拟获得的利润及其他一切
费用的总和,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附在响应文件中,只在磋商现场做最终报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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