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杨协示字(2023)第7号 2023年12月06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宗地总面积: 1.*****公顷 宗地坐落: 东至汾州路,南至扬州路,西至通北路,北至平凉路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成交价: ******万元 受让人: 扬州锦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87%),上海滨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
备注: 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风貌旧改地块)宗地用途为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其他要求如下:1、根据2023年9月22日杨浦区政府发布的《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01F2-01地块(平凉街道10街坊)、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01E4-03地块(平凉街道8、9街坊)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候选人遴选公告》,本次遴选活动为组团地块一次遴选,经遴选活动确定的最终实施主体,须以同一主体参与各地块后续的协议出让活动。因此,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01F2-01地块(平凉街道10街坊)、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01E4-03地块(平凉街道8、9街坊)地块须以同一主体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可以组建项目公司,须为受让人100%全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改变。 2、公租房配建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1286.95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根据杨浦区2023年度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方案,经市相关部门同意,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本地块含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计容)。其中,含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含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以上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卫生服务站需设置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临街布置,方便到达,配备独立出入口,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以上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由受让人出资及建设(含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后,产权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部门,具体按本区公共设施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风貌保护要求。本项目整地块为肌理保护范围,03B1街坊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约0.99万平方米,其中里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0.50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一般)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具体保护更新方式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现状比较有特色的过街楼和门牌坊,建议结合重点保护风貌界面的保护更新予以保留。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局部高度可控制在15米,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5、本项目除严格按照控详规划普适图则要求控制外,还需满足《上海市杨浦区平凉社区C******、C******、C******单元、定海社区NO*****、NO*****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F2、01F3、02G2、02H1、02H2、03B1、03B2、03B3、03G2、K6A、K6B、K7A、K7B、N7、N8、01A、01B、P1街坊局部调整(YP-03-Ⅱ等风貌保护街坊保护规划)》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和地下控制图则)的要求。本项目应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阶段落实杨浦滨江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平台的相关要求,优化设计方案。 6、绿化建设要求。本地块配套绿地率不少于5%。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7、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8、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沪建建材〔2021〕694号文),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9、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各层空间建设范围以边线为最小退让距离。地下空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发层数与层高。涉及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一般)和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保留)的地下各层空间建设范围,根据工程可行性确定历史建筑下方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同一街坊内地块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建设实施时,地下空间可不退让地块边界;相应地块分别建设实施时,地块边界退让应符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21*****093
电子邮件: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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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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