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编制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松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编制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松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二、合同名称:松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天平咨招【2022】006号
四、项目名称:松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浙江省松阳县长虹东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方 式:138*****912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71号
联 系 方 式:135*****1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署要求,开展松阳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对县域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根据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解决县域林地资源布局和结构,提出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实施的具体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15年,即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服务要求:1.现状分析与评价:开展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评价;分析林地资源禀赋特点,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方面,评估林地保护利用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2.明确目标与布局:明确本行政区域的规划目标,提出对应的规划任务,进一步梳理指标情况,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格局。3.全面保护林地: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提出确保林地保有量的措施及相应工程。4.合理利用林地: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及相应工程。5.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提出完善林地治理体系和提升林地治理能力的相关措施,明确布局要求和重点工程安排;确定补充林地、生态修复、节约用地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布局。6.保障措施: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政策、制度、技术等保障措施。
服务期限:项目成果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省林业局要求提交时间为准),按照省林业局有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件要求,规划成果经评审后,按程序报批。
服务地点:松阳县
七、验收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吴家森 刘刚 王志高
九、验收意见:同意通过评审
十、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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