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公示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关于公示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予以公示,本批次公示挂网药品为系统选填挂网类型原研(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国谈仿制药和独家品种(申报),其他申报药品12月15日申报截止,12月31日前公示。
一、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
截止11月23日,本批次共有187个药品申请新增阳光挂网,经形式审核符合挂网条件药品100个,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87个,详见附件,截止12月4日18时初审未通过再提交的纳入下一批审核。拟挂网药品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价不高于申报企业的全国最低九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价格,如其他省份降价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在甘肃降价,否则将暂停交易资格。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提交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二)申诉质疑提交方式
企业登录甘肃省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模块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诉或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企业提交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24时。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
监督电话:0931-*******(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7日
普通附件: | 2023年第五批拟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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