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泸州市大同河、塘河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四川省泸州市大同河、塘河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2〕19号)精神,我市按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组织对大同河、塘河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价。
2023年10月,编制单位分别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泸州市大同河健康评价报告》《四川省泸州市塘河健康评价报告》(以下简称《两个报告》)。2023年10月25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了《两个报告》技术审查会,经专家审核基本同意《两个报告》。
按照省河长办要求,现将《两个报告》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总体评价
《两个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河流健康评价工作要求,编制依据较为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合适,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全面,评价成果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的要求。
二、基本概况
塘河河本次评价范围为合江县福宝镇燕口村(106°0"4.70"E,28°30"49.20"N)至合江县白鹿镇(106°02"43.45"E, 28°57"09.55"N),评价河道长度112km。健康评价得分84.56分,对应等级为健康,对应颜色为绿色。
大同河本次评价范围为古蔺县黄荆镇香楠村(105°45′57.65″E, 28°6′46.39″N)至合江县两汇水(105°37′6.73″E, 28°27′39.96″N),评价河道长度70.72km。健康评价得分79.53分,对应等级为健康,对应颜色为绿色。
三、河湖健康调查监测
(一)基本同意依据《指南》整体性原则,对塘河划分为7个评价单元,大同河划分为6个评价单元。
(二)基本同意塘河、大同河代表点位、断面选择。塘河选取代表断面为白杨溪国控断面(106°2′13.13″E,28°54′37.03″N),参考断面为白鹿马庙断面(106°1′58.73″E,28°54′11.07″N)、马庙村水源地断面(106°1′56.1″E,28°54′1.21″N)、福宝铁匠屋基水源地断面(106°4′51.53″E,28°45′35.91″N)。大同河选取代表断面位于两汇水断面地理坐标为(105°37′4.99″E,28°27′39.75″N)、罗江村7组断面地理坐标为(105°41′52.39″E,28°10′0.29″N)、沙湾大桥断面地理坐标为(105°34′25.70″E,28°22′58.60″N)、干岩子断面地理坐标为(105°38′43.09″E,28°14′22.66″N)。
(三)准则层监测方法基本可行。
(四)水文水资源调查方案、物理参数调查方案、水质调查方案、生物调查方案及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调查方案基本可行。
四、河湖健康评价结果
(一)健康评价指标层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可行,计算参数基本合理,计算成果基本合理,可供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使用。
(二)健康状况总体评价结果为健康基本合理。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48号泸州市水务局705室
(联系人:邹柳莹;联系电话:0830-*******;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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