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公司生产性一般固废处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G-2023202)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2 月 1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公司生产性一般固废处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曲靖诺金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3 万元,质量:(1)
我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的各项固废物料的
清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运输路线、
作业地点、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和考核管理。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任务要求,不论气候变化或节假日,均要保证甲方生产产
生的一般固废物料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清运工作任务,如完不成灰渣清运任务影响甲
方生产并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其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需进行原价赔偿,并按甲
方相关管理规定承担责任;对在甲方作业区域内发生偷盗及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车辆和人员,
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对所属运输车辆发生的污染厂
区和损坏沿途公路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
(5)乙方有权按约定的时间,规定的价格,向甲方结算费用。,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云南吉路程达经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15 万元,质量:(1)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的各项固废物料的清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
程中的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运输路线、作业地点、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和考核管理。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任务要求,不论气候变化或节假日,均要保证甲方生产产
生的一般固废物料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清运工作任务,如完不成灰渣清运任务影响甲
方生产并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其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需进行原价赔偿,并按甲
方相关管理规定承担责任;对在甲方作业区域内发生偷盗及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车辆和人员,
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对所属运输车辆发生的污染厂
区和损坏沿途公路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
(5)乙方有权按约定的时间,规定的价格,向甲方结算费用。,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0 万元,质量:(1)
我方按时完成招标人的各项固废物料的清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
中的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运输路线、作业地点、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和考核管理。
(2)我方根据招标人的生产、工作任务要求,不论气候变化或节假日,均要保证招标人生
产产生的一般固废物料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清运工作任务,如完不成灰渣清运任务影
响招标人生产并造成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3)我方在其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招标人设备、设施损坏需进行原价赔偿,并按
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承担责任;对在招标人作业区域内发生偷盗及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车辆和
人员,由我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我方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对所属运输车辆发生的污染厂
区和损坏沿途公路的,由我方负责处理和赔偿。
(5)我方有权按约定的时间,规定的价格,向招标人结算费用。,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曲靖诺金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谢鑫/;
中标候选人(云南吉路程达经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卢冬梅/;
中标候选人(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贵 252200920100080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曲靖诺金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云南吉路程达经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曲靖诺金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曲靖诺
金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6,930,000.00 元。
服务期:一年。
备注:投标总价是预估处置灰渣 35 万吨计算,实际结算以过磅数量乘所报单价结算;
中标候选人(云南吉路程达经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吉路程
达经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150,000.00 元。
服务期:一年。
备注:投标总价是预估处置灰渣 35 万吨计算,实际结算以过磅数量乘所报单价结算;
中标候选人(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鑫鑫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500,000.00 元。
服务期:一年。
备注:投标总价是预估处置灰渣 35 万吨计算,实际结算以过磅数量乘所报单价结算;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纸质递交: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联 系 人:罗辅、可兆伟、王蒙、卯明艳、刘远波、罗浩
联系方式:0871-67357686、18288636859、13888832234
三、其他
1、在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本项目公示期为 3 日,公告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
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孔杰
电 话:13987479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联 系 人: 罗辅、可兆伟、王蒙、卯明艳、刘远波、罗浩
电 话: 0871-6735768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