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项目2023年第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项目2023年第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项目(2023年第三期)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一、拟成交供应商
1.拟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前三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如下:
(1)交科第一期(1.8亿元、6个月):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银行开元支行
(2)交工第一期(1.2亿元、6个月):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银行开元支行
(3)交工第二期(6000万元、6个月):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银行开元支行
注:根据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每个报价人允许中1个标。如两期以上为同一成交候选人,则由采购人发函,要求拟成交候选人自行选择一期并书面回复,其放弃的合同包由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中标。
2.拟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3.拟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成交供应商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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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 2023年12月11日。公示期间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且公示结束,通过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完毕后,采购人将依规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若拟成交供应商选择放弃,由其排名次位的拟成交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
邮 编: ******
电 话: 0571-********
传 真: 0571-********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启程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
电话:0571-********
时间: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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