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中标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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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项目法人: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部门: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11-1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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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字[2018]10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工程为住宅安置小区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有:人防工程标牌标线、防倒塌棚架、机动车库标牌标线、金属栏杆、地库通风管道防火包裹、人防区防化供电和景观照明供电电缆以及部分绿化苗木采购及安装(栽植)。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遗等。
2.7 合同估算价:640万元
2.8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工程为住宅安置小区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有:人防工程标牌标线、防倒塌棚架、机动车库标牌标线、金属栏杆、地库通风管道防火包裹、人防区防化供电和景观照明供电电缆以及部分绿化苗木采购及安装(栽植)。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遗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00至2023年12月07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 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燕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双龙村四份岗村民组20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佰陆拾肆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捌分(*******.0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 余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1分3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2-0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2-08
    0天0小时11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标牌 零星工程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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