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地库及一标段消防工程专业承包第二次
利辛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地库及一标段消防工程专业承包第二次
利辛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地库及一标段消防工程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现对利辛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地库及一标段消防工程专业承包第二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总体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利辛县子胥大道南侧、丹凤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99㎡,总建筑面积约******.53㎡,住宅建筑面积约******.29㎡,地下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00㎡。共计15栋住宅楼,设计层数8-27层不等,住宅1145户,5栋商铺、3个大门、2个物业用房、5个配电房及幼儿园。
2、招标内容:建筑面积约*****.73㎡,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工包料,含一切使用工具和机具及主材、辅材,耗材、机械机具及人工等由乙方提供。
3、工期要求:暂定20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4、控制价:530万元(含税)。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标准图集及验收标准。材料进场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提供一切相关资料含检验试验费。施工满足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绿色施工及其他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上岗证书(作为投标资料附件),并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现场应配置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应至少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员(具备施工员或质量员证件)和安全员至少各1人;
6、投标人需提供1个2020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0万元的消防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报价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供应商资源库消防设施工程类别的供应商,现场开标时监督部门予以现场核查单位名单,非入库单位现场拒收投标文件。请有意向投标单位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利辛专区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会议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名称 | 内容 | 暂定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消防全部工程 | 二期地库(含主楼地下室) | *****.35㎡ | |
2 | 幼儿园及幼儿园门卫室 | 4486.79㎡ | ||
3 | 10#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5148.77㎡+地库工程3535.3㎡ | ||
4 | 11#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5315.26㎡+地库工程3032.52㎡ | ||
5 | 12#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5827.22㎡+地库工程3042.77㎡ | ||
6 | 13#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4694.05㎡+地库工程2299.09㎡ | ||
7 | 15#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2794.29㎡+地库工程1791.7㎡ | ||
8 | 16#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4565.55㎡+地库工程1791.88㎡ | ||
9 | 17#住宅及本栋楼范围内地库工程 | 主楼5306.98㎡+地库工程1110.3㎡ | ||
10 | S3#商业服务网点 | 504.06㎡ | ||
11 | S5#商业服务网点 | 1012.34㎡ | ||
12 | S6#商业服务网点 | 1093.32㎡ | ||
13 | 配电房4 | 143.1㎡ | ||
14 | 配电房5 | 143.1㎡ | ||
15 | F2物业用房 | 352㎡ | ||
合计 | *****.73㎡ |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十万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970966*****0033
(1)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 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中标后需提供(不超过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保险保证等方式;中标候选人须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 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完工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工程完工后,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及时退还保函原件。
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等因素,如遇工期推迟延长,中标单位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需无条件延期至工程结束。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静 173*****655
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浩 191*****602
标签: 城建锦溪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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