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723S038)
各相关投标人: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1 | 包1 | 2024年法律服务框架入围项目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 / | / | / | / |
2 | 包1 | 2024年绿化美化服务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 / | / | / | / |
3 | 包1 | 2024年房屋维修框架入围项目 | 河南振先建设有限公司 | 1 | 97.8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3 | 包1 | 2024年房屋维修框架入围项目 | 河南嘉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98.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3 | 包1 | 2024年房屋维修框架入围项目 | 南阳市信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4 | 包1 | 2023-2024年物业服务 | 河南金八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83.******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5 | 包1 | 2024年各类印刷品服务框架入围项目 | 南阳创艺华林印务有限公司 | 1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5 | 包1 | 2024年各类印刷品服务框架入围项目 | 南阳市宛城区方正印务有限公司 | 2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5 | 包1 | 2024年各类印刷品服务框架入围项目 | 南阳市宛城区华夏传媒广告印务中心 | 3 | 95.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6 | 包1 | 2024年网络运维技术服务 | 南阳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 | 14.******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7 | 包1 | 2024年消防服务 | 河南晟泽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 | 7.******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8 | 包1 | 集团公司2024年度职工食堂管理服务 | 南阳金善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1 | 73.******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9 | 包1 | 配电分公司2024年度职工食堂管理服务 | 南阳金善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1 | 74.******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10 | 包1 | 2024年施工工器具维护框架入围 | 已发变更,暂停不再采购 | / | / | / | / |
11 | 包1 | 2024年飞龙集团公司涉税服务 | 河南若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 | 11.******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12 | 包1 | 2024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涉税服务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 / | / | / | / |
13 | 包1 | 2024年会计基础综合管理服务 | 财元科技有限公司 | 1 | 30.******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14 | 包1 | 2024年省管产业财务同质化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 河南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 | 25.******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区20号楼1单元7楼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377-603*****158********
2023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标签: 第九次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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