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服务内容:1.1.需求概述 随着新兴技术的突飞猛进,移动互联网、WIFI网络、移动终端等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公众生活中,在带来便利高效的同时也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样的犯罪路径。围绕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全等重点工作,解决公安机关应对互联网新兴技术飞速发展对传统打防管控效力的持续挑战问题,合理拥抱、让互联网技术与资源反向“为我所用”是解题之道。 公安信息化及智慧警务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使用的作案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迭代,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和人员管控工作中对移动终端侦码关联、人员标签画像、位置轨迹追踪、网络虚拟身份与实人身份转换落地等信息挖掘存在瓶颈。 消费支付和移动互联网所产出的数据量庞大、数据类型丰富,数据的活跃度、匹配度也相对较高。运用大数据建模、机器学习等技术对上述数据进行清洗、治理、关联、挖掘,特别是将实人信息、移动终端特征码等进行互译,结合轨迹信息、应用列表信息、实人身份等数据,实现对个体、人群的多维画像感知,能够为公安机关实战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该项目是采购以移动互联网+金融类数据为核心,利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同时以公安实战业务为主导而开发的实战应用的SaaS服务,该服务集数据查询、关系网络分析于一体,提供关联设备、画像信息、轨迹信息、WIFI共网、IP共网、应用列表、实人档案、线下消费、转账记录、交易全流水查询等功能,面向公安机关提供多维度数据信息查询及关联等一系列实战应用;从而提高公安机关在反诈案件打击、宣传 | -第1页 | - | ||
防控中的实战效率。 1.2.服务内容 (1)服务通过SaS化版本的载体软件提供至少2个许可账号,本地无需部署业务系统,同时采用VPN加密方式进行安全登录。 (2)支持通过目标移动设备的特征码,查询其对应的移动设备信息;提供设备上关联的六码信息及其获取时段;提供目标移动设备近期情况。 (3)支持分析目标移动设备网络连接情况与同网关系设备。 (4)支持查询目标移动设备上的应用安装、活跃、卸载行为,并对应用进行分类提示,可快速判断是否为重点关注对象。 (5)支持对指定无线网络设备下的设备进行分析、筛选、查询、提数。(6)支持对指定应用下的移动设备进行筛选、查询、提数;并分析目标应用在境内境外的安装情况以及首装移动设备。(重点能力) (7)支持特定目标实人关键身份信息的虚实转换,支持查询特定目标特定金融场景的交易数据。(重点能力) (8)支持通过在地图上选择指定区域进行监测,从而获得相关时间范围内出现在此区域内的移动设备信息;支持通过在地图上选择指定区域对无线网络设备进行监测,从而获得相关时间范围内出现在此区域内的无线网络设备。 (9)支持APK解析,通过上传APK文件,分析其开发者、风险URL、AP信息、获取权限等内容。 (10)支持输出同时安装2或3款应用的移动设备;支持输出在指定时段内连接不同无线网络设备的相同移动设备;支持获取在指定时间内,出现在不同区域的相同移动设备;支持获取在指定时间内,出现在特定区域且有关注应用在装的移动设备。(1)支持通过将无线网络、地理位置、应用等多元素之间进行交叉碰撞,从而得到符合相应条件的移动设备,锁定目标移动设备信息。(重点能力) (12)支持关注移动设备是否到访关注区域、是否连接指定无线网络设备、是否安装特定应用等行为;支持追踪无线网络设备是否与指定移动设备产生连接;支持追踪网络地址是否与指定移动设备产生连接。 1.3.服务原则 项目的方案设计与实施应满足以下原则: 保密原则:对项目实施过程获得的数据和结果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和结果进行任何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虽然服务工作不能完全摆 | -第2页 | - | ||
脱个人主张或判断,但服务人员应当没有偏见,在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按照服务双方相互认可的服务方案,基于明确定义的服务方式和解释,实施相关服务工作。 可重复性和可再现性原则:不论谁使用该服务,依照同样的要求,使用同样的测试方式,对每个实施过程的重复执行应该得到同样的结果。 结果完善性原则:服务所产生的结果应当证明是良好的判断和对服务内容的正确理解。服务过程和结果应当服从正确的检测方法以确保其满足了服务的要求。 1.4.服务依据主要参考标准如下: (1)依据公安部颁布《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 (2)《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3)《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5)《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2]17号); (6)《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国信办[203]2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8)《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8 (9)《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6) (10)《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GB/T21028-207) (1)《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6) (12)《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6)(13)《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6)(14)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 号) (15)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 号) 1.5.服务及人员要求 (一)实施部署服务要求 网络环境要求:系统制造商系统需要部署在互联网环境下,为确保数据安全,系统安全,使用人员需手机号+验证码登录。 实施人员要求:须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专家顾问团队,服务人员要保持稳定,不能随便更换。如需更换须经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二)运行维护 项目保障期间,负责项目建设服务的供应商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运维管理服务体系。通过统一运维工作平台、运维管理制度以及运行维护技术具备队伍的建 | 1 | 项-第3页 | 591,90.0- | 是 |
设,提高整体运行维护水平,实现运行维护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运维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运维制度、运维队伍管理、运维服务方案、运维工作平台和保障体系等内容。(三)培训服务要求 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对采购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采购人相关人员能熟练地使用系统。 培训对象: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和系统使用人员。 培训方式和内容:要求按上线进度分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操作培训和系统维护培训。 1.6.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质量计划作为项目策划的一部分,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目标,尽可能以定量形式给出。 (2)对质量活动的具体职责,诸如:评审和测试、配置管理和更改控制、对缺陷的控制及纠正措施。 (3)质量计划应顺次列出从整体规划到成果提交全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阶段)及其相应的控制规程和控制措施。 (4)质量计划应在工作开始前提交采购人项目总负责人审核认可,并设置采购人参加的控制点。 (5)采购人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成交供应商与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价活动,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的一切质量控制与评价活动,不能减免成交供应商的合同责任。 (7)文件控制,必须对工作的执行和验证所需要的文件(例如规程、细则等)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发放进行控制以保证参与活动的人员能使用完成该项活动所需的正确文件及适合版本记录,应建立并保存足够的质量保证记录(包括检查、确认及评审等记录),记录应能体现质量的客观证据。 (8)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各种有关文件记录,并对文件记录的内容及其有效性负全部责任。1.7.安全保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均须与采购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同时要求提供成交供应商与其服务人员就本次服务签署的保密协议。 2. 针对本服务项目,要求服务人员的变动率不得超过20%,确需变更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3. 服务过程中所有原始资料和数据均须妥善保管,仅限在项目组内为本服务项目所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或用于其它用途,服务人员须及时删除存储在电脑中或纸质的数据和文件材料。 1.8.项目成果及形式 | -第4页 | - | ||
本项目完成后预期取得的成果应包括以下部分: 1、可供使用的两个SAS数据服务使用许可 2、《服务验收报告》 2.服务期:三年 3.服务费用: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594,0.0) 4.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分三次向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198,0.0元;合同签订一年后向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198,0.0元;合同签订两年后向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198,0.0元。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30天内,由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详见需求文件。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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