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次预中标结果

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次预中标结果


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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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阳市龙安区彰武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

S2016SG006

招标人

安阳市龙安区彰武学区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

150*****895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公示时间

2016.3.7—2016.3.9

中标时间

2016.3.4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

(日历天)

90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龙安区彰武办事处张家庄村

建筑规模

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1209平方米

结构层数

中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中标价

*******.88元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商务标(分)

技术标(分)

信誉标(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瑞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8

贾海庆

57.50

21.92

11.00

90.42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55

韩林杰

55.19

21.84

9.00

86.03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惠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

催菲菲

56.94

21.88

7.00

85.82

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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