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来凤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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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订单号:FWJJ******23001*****

采购总预算金额:¥280,000.00

本次成交金额:¥140,000.00

采购单位:来凤县财政局

联系人:饶维全

联系电话:0718-*******

成交供应商: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3年12月06日

执行方式:竞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1、工程概况: 本段道路全长约5.7公里,路基全宽23.5米,一级公路标准,含贾家堡大桥(K16 210)、排沙沟大桥(K17 125)、庙堡大桥(左幅Kl7 580/右幅Kl7 595)、文家坝大桥 (Kl8 910)、酉水河大桥 (K21 045)等5座桥梁施工。送审金额*********.00元 2、服务要求: 按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预结算资料等有关计量、计价依据,对本项目的预算进行评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拟派造价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能必须满足项目规模的需要,做好内控管理复核。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计算、核实预算工程量和价格的准确性,真实性,并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计价准确真实。评审工作完成,建设单位同意初审结论,再报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后,出具不少于4份评审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3、服务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共20天,延后完成应提供采购方认可的佐证资料。 4、合同价款的支付约定: (1)此合同成交金额只是意向性付款金额,以供应商完成此次服务的实际工作业绩为付款依据;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服务,或者延后完成理由不充分,致使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3)采购方对供应商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依据《来凤县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付费采取比例基本付费加比例审减付费。供应商的初审审减率低于采购方的复核审减率,以初审审减率计算审减付费,供应商的初审审减率高于采购方的复核审减率,以复核审减率计算审减付费。初审与复核的误差率在3%以上,视情节酌情扣减评审费直至终止履行该合同,至于出现供应商不按实际情况恶意审减以提高初审审减率的情况,采购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4)实际付款金额按《来凤县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计算并按误差率酌情考虑后,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版固定、签订,并最终支付。 (5)对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供货商,采购方在以后的采购活动中将不再选择该供应商,对于情节严重的供应商,采购方有权向国家信用平台进行举报。 (6)实际付款金额应不超过此次定点服务议价上限

服务响应说明:响应要求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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