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3-******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新华西街49号

联系方式:185*****122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屹凯鑫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彦镇

联系方式:158*****3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数量:1.0000; 1(元) ¥569,354.00 ¥569,354.00 1.服务范围 昼夜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保洁服务、信件收发等。 2.人员岗位要求:见下表 序号 部门 职位 人数(人) 备注 1 项目领导 项目经理 1 2 工程部 综合维修人员 1 3 保安部 秩序维护员 5 4 保洁部 保洁员 5 5 合计 12 3.费用界定 3.1采购人负责费用 (1)特殊设备及大型设备的维保:会议灯光音响系统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由采购人委托给专业维保公司负责专业维保并定期检测和年检的设备督促维保方定期年检; (2)生活水池清洗及水质检查; (3)会议室所需的各类客用品; (4)室内绿植及大型活动或会议的鲜花的租赁和摆放; (5)楼房专业维修及维护费(由中标人负责联系专业维修公司,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方进行维修)。 (6)生活垃圾外运及化粪池清理。 (7)消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及年检费用; (8)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耗材费用。 (9)保洁耗材、保洁费(日常公共区域所需的拖布、尘推、扫把、垃圾铲、家私腊、碧丽珠、清洁药剂等); (10)除四害及卫生消杀费用(蟑螂药、老鼠药等); (11)安保器材及耗材(对讲机、警戒棍等)

合同金额: 569,354.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玖仟叁佰伍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9日至2023年12月0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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