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规划资源合同号
宁规划资源合同号
索 引 号: | *********/202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宁规划资源合同(2023)115号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合同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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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用途管制子系统升级完善
采购人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 :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 日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合同编号:
采购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 住所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小区江夏大道武大科技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用途管制子系统升级完善,包括:
(1)用途管制业务流程升级完善
基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的建设成果和技术路线为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的新的规范及“宁资码”的要求,系统的开展用途管制审批流程的梳理工作,对管理要求不能达到国家要求的、业务衔接不顺畅的、业务模型设计不合理的、业务功能不完善的业务进行全面升级。
1)业务表单完善
基于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的最新要求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业务持续完善,实现其符合国家要求,优化业务与部、省的衔接性。
2)业务流程的优化
基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系统(一期)已建的流程引擎,结合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业务流程进行持续优化,完善用途管制业务上下游业务环节的衔接。
3)现有业务接口升级完善
按照部、省级的最新要求对南京市规划资源“互联网+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中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流程所涉及的指标、结果、图形方面的多个接口进行持续完善。
(2)构建用途管制规则管理模块
以用途管制数据库及现有已经梳理的规则为基础,升级完善用途管制规则管理模块,定制区域准入辅助审查、正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业务审查规则内容,实现用途管制规则可视化定制,规则化、知识化管理,有效支撑用途管制业务应用,提升规范化审查水平。
1)规则管理模块开发
基于规则引擎开发规则管理模块,实现对空间准入规则、产业准入规则和业务审查规则的统一管理,并提供统一的业务规则服务支撑,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数字化审查水平。
2)规则梳理
根据国家、江苏省最新的空间准入、产业准入、业务审查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南京用途管制业务管理实际情况,进行整体梳理,形成全面覆盖、完善的用途管制规则体系,并分依托规则管理引擎提供规则服务,支持业务数字化审查。
(3)构建用途管制实施监管与指标管理模块
构建用途管制实施监管指标体系,建立指标管理系统,实现用途管制指标阈、指标主题表、指标固化方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对全域国土空间要素用途转用的数量、变化态势进行常态监测,对年度计划、空间准入、转用审批和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实现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用途管制业务监测监管。
1)指标管理
建立指标管理系统,对当前展示的国土空间变化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增减挂钩指标各类指标进行在线配置,实现用途管制指标阈、指标主题管理、指标固化方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实现指标的在线分析,让指标有来源、有出处、有体系、有监管。提供指标阈与分组管理、指标主题管理、指标固化管理及指标分析相关功能。
2)动态监测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运用检测值显示与查看、监测值输出以及检测值排名方式,对当前展示的各类指标(包括:国土空间变化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增减挂钩指标)、业务审批的合法合规性与审批服务效能情况及汇交数据情况内容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提供监测值显示与查看、监测值输出、监测值排名相关功能。
3)及时预警
按照“守住底线、提升质量、动态预警”的监测预警思路,搭建及时预警模块。构建由底线型、质量型、动态型三类指标共同组成的综合预警指标体系,监测各类空间要素的总量、质量变化,并从总量管控和空间布局两个维度对超出预期的业务指标(包括:国土空间变化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增减挂钩指标)、业务审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审批服务效能情况及汇交数据情况内容以仪表盘、红黄绿信号灯方式进行及时预警并生成预警报告。提供实时预警、自动预警及预警报告相关功能。
4)定期评估
构建定期评估模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用途管制实施管理评估,评估当前展示的各项指标(包括:国土空间变化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增减挂钩指标)、业务审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审批服务效能情况及汇交数据情况,并辅助生成评估报告,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调整完善、底线管控和政策供给提供依据。
5)反馈纠错
基于禁止转出、严格管控空间管制规则以及重点项目空间要素保障需求,合理构建不同类型用途管制业务“反馈纠错”方式,一是通过汇集管制业务的管理过程、指标监测、预警评估数据,按台账、图表方式实现专题反馈,以辅助管理者分析决策。二是将相关异常管理信息回归到业务流程中,在流程、表单构建提示点,并在技术审查过程中予以纠正。从而打通业务反馈纠错渠道,构建空间要素错配的纠正途径。
(4)基于“宁资码”“宁资谱”的应用场景建设
基于“宁资码”、“宁资谱”研究成果,进一步梳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数据,配合开展用途管制业务串联,开展用途管制业务指标图谱研究,基于梳理成果开展用途管制选址子场景研究。
1)用途管制业务串联
基于“宁资码”试点成果,优化用途管制业务审批流程,开展“一码管地” 全周期数据管理探索,实现增量业务赋码串联和政务服务改革创新。
2)用途管制业务图谱
基于“宁资谱”试点成果,探索实现用途管制业务指标的谱系化展示、管理,构建“一谱管事”的用途管制业务应用场景。
3)用途管制选址场景研究
利用数据采集分析、负面因素审查、选址分析、地块评分及智能人工干预技术手段,构建选址分析场景,通过智能生成选址方案,为用户提升选址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选址决策的效率。
(5)数据汇交与共享
持续完善用途管制业务和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耕地保护、开发利用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同级平台的信息共享,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常态化机制。
1)业务数据汇交
根据部省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数据汇交系统,实现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汇交,进一步完善数据汇交监管与监控手段,保证业务汇交的稳定性。
2)数据共享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向局内其他业务应用系统的共享服务及政府平行部门的协同共享。
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976,800.00元(小写)玖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投标文件价格部分”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用途管制子系统升级完善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实现项目上线试运行,合同签订后210天内完成验收。项目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服务。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进行验收。
3、项目完成时,乙方向甲方提交以下工作成果:
1)源代码成果
乙方就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向甲方提供全部源代码(除乙方产品本身源代码外)、安装程序和文档。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使用本系统资料(含源代码、安装程序、项目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
2)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成果
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实现“用途管制子系统升级完善”。
3)文档成果
文档成果包括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用例、系统用户手册、系统安装配置说明、系统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的全套成果电子文件(文字WORD格式)及纸质材料。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无。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付款条件: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叁仟零肆拾元整(¥293,040.00);项目成果获得采购人认可并上线试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陆仟零捌拾元整(¥586,080.0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97,680.00)。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
5、在乙方承诺的维护期内,如经乙方连续两次未及时维护义务的,乙方每次应承担2000元违约金,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条项目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4、项目验收合格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经甲方盖章确认的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 | 乙方(供应商):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025-******** | 电 话:02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帐 号: | 帐 号:275*****6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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