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保洁服务2023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保洁服务2023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保洁服务(2023)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保洁服务(2023)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保洁服务(2023)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2段2号 

联系方式: 152*****151 

供应商(乙方): 锦州万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31号

联系方式: 138*****5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人员配置为:保洁员33人,人员配置及岗位如下: ★1、人员配置要求: 管理人员:1人,有管理工作经验。保洁人员安排如下: (1)信息综合楼设保洁员 3人 (2)一号教学楼设保洁员 2 人 (3)二号教学楼设保洁员 2 人 (4)三号教学楼设保洁员 2 人 (5)四号教学楼设保洁员 2 人 (6)招待所设保洁员 3 人 (7)男生宿舍设保洁员 5 人 (8)女生宿舍设保洁员4 人 (9)食堂设保洁员 2 人 (10)学校院内设保洁员 3 人 (11)学校体育馆设保洁员 1人 (12)老校区设保洁员 1 人 (13)学生实训基地楼2人 (14)图书馆设保洁员1人 工作时间:早7:30分到晚4:30分 工作范围:办公楼内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范围包括楼内地面,楼内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间、门厅、过道、走廊、卫生间以及其他需要保洁的部位等。 工作内容: (1)公共区域卫生清洁频率,上班时间不少于2小时一次;一楼大厅玻璃每月至少擦一次(如有特殊活动或特殊污渍即时清理)。 (2)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打扫。确保在开会时卫生达到标准。工作日期间保持所有工作区域干净整齐、无异味。 (3)每日对院区内的垃圾桶及时清扫清运。 其他注意事项: (1)利用节假日负责校园内绿化区域的杂草清除工作。 (2)进入校职工办公室需要征得同意。 (3)未经过同意,严禁动用学校物品,妥善保管使用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物品带出校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下班之前一定关闭卫生间、走廊、楼梯间窗户及水龙头。 (5)如发现水电设施存在异常现象,第一时间上报给学校有关部门,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履约要求: 成交供应商指定专人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为服务人员缴纳《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相应保险手续须经采购人确认以保证用工安全。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各种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派出的保洁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和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在工作中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检查,对服务不满意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有权要求调换。服务人员要由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审核,要害岗位的人员须经采购单位考察通过。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服务人员无条件服从管理,否则我校有权要求调换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因操作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物品价值赔偿,未按规定完成托管事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我校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保洁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人员自身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重大疾病,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诚信明礼,严守服务单位的商业机密。 对派出的服务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每月对服务人员工作情况至少抽查一次,有书面记录。 人员的工资、保险、意外伤害险、伙食费、交通费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洁日常消耗清洁用品、拖布、扫帚、垃圾袋等由学校提供。 ★3、详细服务内容以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按实结算。

履约期限: 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二年(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续签采购合同,直至二年期满)

履约地点: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院内及需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徐飞、王云焱、路志成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学校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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