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4-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004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 134*****866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航空运输协会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24-4室
联系方式: 135*****5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承担辽宁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4包-辽宁省植保飞防高素质农民培训一班培训任务,培育全省从事粮油产业植保飞防作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50名。
履约要求: 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编制涵盖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三类培训课程内容,主要采用课堂、现场和线上三种教学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课设置比例为2:6:2,课堂教学52学时、现场教学32学时、线上学习36学时。培训机构应具备可容纳60人集中教学、统一食宿的培训设施、设备、场所,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具备组织赴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优秀新型经营主体等优质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考察的能力和条件。具有专业培训团队,能够主动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100%、学员满意度95%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履约期限: 2023年10月-12月
履约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孙海蛟 史新文 朱光亚 周莹 张凯玉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委托辽宁汇农信科科技有限公司聘请专家进行履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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