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功能区管委会武科东三路9号3栋6楼 4,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二)收集资料和数据;(三)初步研判耕地污染成因;(四)现场查勘和访谈;(五)定性判断污染成因;(六)开展补充调查监测;(七)开展污染溯源;(八)提交成果:编制完成《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监测方案》、《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报告》 服务期限内完成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下达要求、公开采购要求,并结合汉源实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完善。 (二)收集资料和数据:收集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范围的自然环境资料、各类调查和监测数据、周边历史和现状的污染源信息、农业种植及灌溉方式、以及社会经济概况等其他资料和数据。资料和数据的来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数据、科研文献等。 (三)初步研判耕地污染成因:根据收集的数据和资料,初步研判区域内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重点判断典型的水输入型、大气输入型、水/大气混合型耕地。 (四)现场查勘和访谈:针对在汉源县受污染耕地周边的污染源,现场查勘及访谈所在乡镇及村的干部和村民,同时借助调阅属地环境举报和监察相关记录等方法,重点了解调查区域的灌溉水、大气沉降及农业投入品、畜禽粪便的使用情况、涉重金属企业、工业园区、典型规模化养殖场、填埋场和尾矿库等主要污染源周边的基本情况、调查区内历史及现状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影响因素、区域土壤地质背景、耕地受交通污染情况等。 (五)定性判断污染成因: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定性判断排查范围内的受污染耕地其历史污染成因及是否仍在延续,是否存在新的污染成因。厘清可以确定的、可以排除的及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类型。 (六)开展补充调查监测:在汉源县14万余亩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范围内,根据地质背景、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污染源分布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多个不同的调查监测区域,就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兼顾当前成因排查、长期评估污染源管控成效及管控目标设定的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监测采集数据。监测对象和参数依照《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可根据各调查监测分区耕地污染现状及区域实际情况酌情调整(需明确调整依据)。根据收集的数据和补充监测数据,估算不同途径(包括灌溉用水、大气重金属沉降、及其他途径等)土壤重金属的输入通量,识别主要污染途径;估算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输出通量(如地表径流、地下渗滤及作物移除等),为探索设定输入通量管控目标提供支撑。 (七)开展污染溯源:针对已识别的水输入型和大气输入型污染耕地,追溯现存污染源。根据区域基础情况划定排查单元;通过补充监测数据超标情况排查可能污染源,期间可开展必要的监测辅助判定;据此综合分析确定现存污染源。 (九)提交成果:编制完成《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监测方案》、《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报告》。以上成果均需符合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履约验收。提交电子版成果一份、纸质版成果八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0日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书面通知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按合同约定付款;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整改至验收合格,如供应商据不整改的,不予支付未支付的采购资金,有权追回已付的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编制完成《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监测方案》、《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报告》。以上成果均需符合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履约验收。 4,1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雪松(采购人代表)、穆炯、杨鼎盛、唐良、吴慧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元整。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或代理机构认可的交纳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谐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城支行 银行账号:698*****010******* 银行行号:313*****016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

地址: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黎红路202号

联系方式:0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谐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女士

电话:0835-*******

四川谐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df

标签: 土壤重金属污 排查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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