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一、合同编号: 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2-******-*****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 

联系方式: 150*****702 

供应商(乙方):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5号楼3层301室

联系方式: 139*****3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全省综合风险评估 1.对全省历史年度自然灾害情况进行评估。 2.对6类主体对象(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乡镇、社区、家庭减灾能力)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在各层级行政单元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3.对全省重点隐患进行综合评估。一是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二是自然灾害承灾体隐患分区分类。 4.对全省矿山开展致灾危险性评估。 5.对全省主要自然灾害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进行综合风险评估。 以上所提及的“全省”范围指省级、市级(13个地级市、沈抚示范区)及县级(91个县)共三级。 (二)全省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 1.编制省级、市级(13个地级市、沈抚示范区)及县级(91个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 2.编制省级、市级(13个地级市、沈抚示范区)及县级(91个县)自然灾害防治综合防治区划图。 (三)建立省级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总体技术方案》,参照国家级数据库,结合实际,建立全省基础数据库,并运维相关系统。

履约要求: 项目完成阶段性成果(省级核心成果)并通过普查省级技术组评审后上报国务院普查办

履约期限: 第三批次工作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验收。

履约地点: 沈阳市以及全省其它相关地级市。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范东立 赵旭 周晓宁 张欣然 冯东向 李宁 梁立章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标签: 自然灾害 风险普查 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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