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营运物品及运输车类采购项目
宣城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营运物品及运输车类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JXGK-JZSS-HW-GK-*******
二、项目名称:宣城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营运物品及运输车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威喏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西村74号
成交金额:*******.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送餐服务车 品牌、规格型号:SICO 抛光不锈钢管框架,耐用防火板桌面带SICO盾边保护,防划,易于清理,桌面折叠便于存储。带乙烯基涂层的支架存放保温箱,膨胀铆钉,D100mm实心轮920*1070*760mm 数量:3 单价:165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义国、王兵、程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 [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联系电话:0563-*******;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3楼
联系方式:056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联系方式:056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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