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砂石加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GK-JZSS-FW-CS-*******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永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琴溪镇玲芝村建农组
中标金额:中粗砂加工费20.05元/吨,石子加工费18.50元/吨,瓜子片加工费18.50元/吨,机制砂加工费21.5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须对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砂石料进行加工,加工后的成品为:中粗砂、石子、瓜子片、机制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约790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杰、曹莉、甘胜利、沈旭东、王国斌、张晓蓉、王夏梅(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7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3楼、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联系电话:0563-*******、0563-*******/139*****5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5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3楼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联系方式:0563-*******/139*****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张工
电话:0563-*******、0563-*******/139*****51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df
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标签: 砂石加工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